雅安男子李某某和女子初某某经媒人介绍相识,很快订婚。订婚时,按照习俗,李某某家给了初某某家34.99万元彩礼。可没想到,订婚后两人矛盾不断,感情迅速降温,不久就闹到了分手的地步。 2023年,李某某去初某某家协商退彩礼。但初某某家却坚决不同意退还,2024年2月,李某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女方退还彩礼现场

4月3日,红星新闻记者从雅安市荥经县法院获悉,经过多番努力和沟通协调,在办案法官见证下,3月初,女方已将17.5万元彩礼返还给了李某某。

在调解过程中,李某某满脸愁容,称这笔彩礼给家里带来经济负担,父母为了这笔钱四处借债。初某某一方也大倒苦水,称订婚时购置大量物品、举办仪式花费不少,彩礼所剩无几。

办案法官从法律角度出发,详细讲解了彩礼返还的相关法律规定。依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在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给付彩礼一方请求返还彩礼,法院应予以支持。同时,结合本案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彩礼数额、双方共同生活时间等因素,为双方分析利弊。讲完法律规定,法官又从人情事理方面进行劝解。经过法官多次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初某某于2025年3月30日前返还李某某17.5万元彩礼。

红星新闻记者 蒋麟 图据荥经法院

编辑潘莉 责编 魏孔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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