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同时领取退休工资和退役军人补助,两者性质不同,互不影响。

根据政策规定,退役军人补助是国家对军人服役贡献的优待抚恤,而退休工资是基于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和工作年限的养老保障,属于两种不同性质的待遇。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即使已领取退休工资,仍可按规定享受以下补助:

(一)生活补助类

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适用于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至2011年11月1日(《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的农村籍退役士兵,年龄达标后可领取。

高龄退役军人补助:70岁以上退役军人可享受国家统一补助和地方津贴,部分地区标准逐步提升。

(二)专项补贴类

"两参"(参战、参试)老兵补助:如北京地区2025年标准已提高至每月1474元。

取暖补贴等地方性福利:部分退休人员可额外领取取暖补贴等隐形补助,例如河北唐山退休人员曾收到4563元取暖补贴。

(三)保险转移接续

退役军人服役期间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关系可转移至地方,与退休社保待遇衔接,不重复享受但可累计计算。

具体补助需根据服役年限、户籍类型、年龄及地方政策综合认定。建议通过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或"难忘战友情"等官方渠道查询个人适配政策。

友情提示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皆来自互联网,仅供参考及分享,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用途;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联系邮箱:10424636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