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8月2日发布的信息:同意安邦保险集团进入破产程序。

同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批复:同意安邦财险进入破产程序。

有这么一个传说:保险公司不会破产!

那么,这次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两项批复再次打破这个传说。

再看看保险法的规定:

《保险法》第八十九条规定:保险公司因分立、合并需要解散,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解散。

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

注意了,保险法规定的是:人寿保险公司不得解散。并没有说不能破产。

再看看解散与破产的关系:

破产是资不抵债的情况下必须走的法律程序,而解散,只要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且不符合破产的要件,就可以解散。解散时也要经过债务清算,如果资产大于债务,就是解散。如果资产小于债务,则为破产。

就是说,保险公司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也会破产。

本文源自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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