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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精心打扮引丈夫怀疑后被捉奸在床,丈夫收妻子情夫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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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捉奸收补偿款”案后续:情夫被诉不当得利,未出庭
2025年7月2日下午,一场备受关注的不当得利纠纷案在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原告为曾因“捉奸在床”收取妻子情夫补偿款而被判刑、后申诉改判无罪的路某某 ,被告则是其前妻的情夫刘某某。
事情追溯到2021年3月28日上午,从事外卖工作的路某某因发现妻子张某送孩子上辅导班前精心打扮,心生怀疑后悄悄跟踪。9时许,路某某在淄博市张店区一酒店房间内,撞破妻子与刘某某的私情,两人裸体躺在床上。愤怒的路某某当即拍下二人裸体视频,并对他们拳脚相向。随后,刘某某主动提出给予2.5万元作为补偿,路某某接受了这笔钱。
然而,4月25日,刘某某报警。同年11月2日,路某某被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法院认定涉案钱款系路某某以拍摄裸体视频,并以言语威胁、暴力殴打的方式强行索要的。路某某坚称该款项是刘某某主动提出的“补偿款”,遂向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但在2022年3月28日,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他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此后,路某某不断申诉。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决定书,并指令淄博中院再审。终于,2024年10月,淄博中院作出改判决定。法院认定事发时,路某某的妻子张某与刘某某系情人关系,相识近3年。淄博中院认为,刘某某对本案发生存在重大过错,其为弥补过错,主动提出给予路某某补偿。路某某在二人协商过程中虽有言语施压,但经多次协商后最终接受涉案数额款项,并非出于非法占有刘某某财物的目的,其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值得一提的是,在路某某被刑拘期间,他的父亲路先生因误认为儿子违法犯罪,为了尽快给儿子办理取保候审,恢复人身自由,于2021年5月12日向刘某某归还了这2.5万元。如今儿子改判无罪,路先生认为刘某某占有这笔钱于法无据,应当返还,于是以不当得利为由起诉刘某某 。
7月2日的庭审中,被告刘某某并未出庭,而是向法院提交了一份答辩状。在答辩状中,刘某某表示,路父归还的2.5万元是路某某的非法所得,不是自己的非法所得。庭审尾声,法官询问原告是否接受调解,原告方答复,如果被告返还2.5万元,可以接受调解。目前,法官已宣布择日宣判,这起因情感纠葛引发的法律风波后续如何发展,社会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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