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晚间,未名医药发布公告称,公司于8月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公司因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及非经营性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重要合同及合同履行的重大进展,证监会决定对未名医药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10万元罚款。

对时任董事长潘爱华给予警告,并处以24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罗德顺给予警告,并处以14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杨晓敏给予警告,并处以12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会秘书赵辉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时任监事会主席赵芙蓉、时任总经理丁学国、时任董事徐若然、时任董事张一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对时任财务总监赖闻博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对时任财务总监方言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此外,海岱财经获悉,证监会同时对潘爱华采取 10 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罗德顺、杨晓敏分别采取 5 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业绩方面,未名医药2024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亏损2300万元至4200万元,上年同期为亏损5375.73万元。

二级市场上,未名医药8月2日收涨1.76%,报9.84元/股,总市值64.92亿元。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客户端 寇文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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