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工作事关民生福祉,值得全社会更多关注与重视。图/新华社
身体好的年轻人有必要参加医保吗?
据新京报报道,在8月1日举行的国新办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医疗保障局有关负责人对此回应称,不论现在身体是否健康,按时参加医保都是明智且必要的选择。
当天,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这是我国首个基本医保参保长效机制,对全国13亿多参保人而言,是一份关系到近亲属之间个人账户共享的重磅政策;对基本医保制度而言,如何在城乡居民医保连续三年出现参保人数下滑之后“止跌企稳”也至关重要。
尤其是,此次指导意见在着重突出医保普惠性的同时,还针对性明确了连续参保、零报销等情形的激励政策,无疑有利于激发公众医保参保积极性。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要完善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针对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问题,探索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也契合了全会《决定》的方向性要求。
动员缴费要从行政主导转向社会共同推动
在此次吹风会之前,7月25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2023年全国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公报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底,城乡居民医保参保96294万人,跟2022年公报显示的98349万人相比,减少2.09%;跟2020年公报显示的101676万人相比,以及跟2021年公报显示的100866万人相比,已经连续三年下滑。
为了应对这一态势,2023年起,国家医保局高度重视,多次派员到各地督导,并将参保率指标同国家医保局下拨给地方的能力建设费额度挂钩。
要想稳住95%的全国平均参保率,在参保动员主体方面,应当从行政部门主导,转向全社会共同推动。也只有基本医保基金池越做越大,才能为医疗卫生体系、医药产业体系提供源源不断的资金支持。
在这个意义上,医保与医疗、医药应当是参保动员的利益共同体。而在跨部门联合动员方面,此次指导意见也给出了两个努力方向。
一个方向是,“不求所有,但求所用”,广泛发动医保系统外的定点医院、定点药店、相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开展宣传动员,动员商业银行、商业保险机构等网点延伸医保公共服务。
另一个方向是,扩大医保缴费基数,特别是医保部门联合教育部门畅通大学生、中小学生参保,联合卫健部门畅通新生儿参保;由国务院要求地方政府畅通非本地户籍的常住人口参保——这些,都涉及国务院推进的“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政务服务优化要求。
为此,基于居民各类生活场景的参保宣传动员也很有必要。
比如,动员各级各类医院,嵌入医生诊间、门诊与住院服务窗口等环节,动员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村委会居委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嵌入家庭医生签约、村医日常诊疗、日常健康宣教与促进等环节;动员广大医药企业、医药协会与基金会,嵌入临床受试者招募、患者组织培训、患者慈善赠药(PAP)等环节。
而从参保动员机制看,也应当主要依靠提升参保人享受待遇条件、实际待遇水平等市场化机制,在尊重《社会保险法》关于城乡居民医保“自愿参保”的法定原则下,让广大居民产生自主参保的内生动力,尤其需要避免基层干部强制农村居民参保等乱象。
激励与约束并行,用“获得感”调动参保热情
参保人的医保待遇是法定的,不允许随意扣减,但可以适当地额外提高。
因此,国家医保局设计了一套参保环节“多缴多得、早缴早得、断缴少得”,使用环节“近亲属共享”,报销环节“节约医保资金有奖励”等参保激励机制,为年年交医保、不钻医保空子的老实人,提供更高待遇。
具体来说,就是此次吹风会上,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提到的几个政策红利的关键词。
首先是“扩”,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由家庭成员扩展到近亲属。其次是“提”,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提高大病保险的支付封顶线。最后是“奖”,也就是建立对居民医保基金零报销人员的奖励机制,当年没有享受报销的参保群众,次年提高大病保险的封顶线。
在此激励机制之下,假设一个地区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是40万元,在连续多年“奖励”后,最多可以提高8万元,也就是最高支付限额累计是48万元。
可以预计,对于在参保与退保之间摇摆的人群,上述政策用“真金白银”,将形成自己参保、合家参保乃至动员身边人一起参保的强大驱动力。
与此同时,对于想交却交不起的困难群众,也有医疗救助资助等。如2023年,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就资助了8000多万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保,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参保率稳定在99%以上,380元的医保费,个人缴费不到180元。
但需要注意的是,农村居民中还有一部分“夹心层”,按照家庭资产和年收入算,他们够不着低保户标准,但在经济下行期,面临收入下降的突出挑战,这也是现行医保制度“以贫济富”的公平性短板。
这一方面需要系统重塑医保缴费制度,从个人定额缴费,改为以居民可支配收入为基数分层缴费,让高收入人群更多缴费,但全国医保待遇统一,以实现医保资金调节居民收入的“二次分配”功能。
另一方面,也要重塑医疗卫生体系,推动城市医疗资源向县级医院和城乡基层下沉,对中西部地区基层开展巡诊带教、远程会诊,以基层为重点发展壮大医疗卫生队伍,强化基层的防病治病、健康管理能力,以给参保农村居民更大的“获得感”。
激励之外,也有约束。这针对的主要是主观拒保人员。这类人员并非负担不起参保费用,而是对于自身健康程度自信甚高,对不生大病抱有侥幸心理。
为此,此次指导意见设置了“动态等待期”,跟断保的年数挂钩,最严重的制约是: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修复以后的变动等待期不少于3个月,加上原有3个月的固定等待期,则仍需至少等待6个月,才能享受到医保待遇。
当然,对于居民因一时手头拮据、政策宣教不到位等客观原因断保的,指导意见也人性化地提出,允许参保人通过缴费修复变动等待期,缴费参照当年参保地的个人缴费标准,每多缴纳1年的费用可以减少1个月的变动等待期。
但这类拒保人员也难免有小病小痛,因此,要提高他们参保的积极性,就要让村卫生室的门诊用药也能得到医保报销,让他们从小恩小惠中感受到参保缴费的价值。为此,国家医保局、国家卫健委联合出台文件,将村卫生室纳入了医保定点管理。
总体而言,构建参保长效机制,要按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要求,推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治理与发展。同时,参保群众与医保基金的关系,要从“奖惩模式”下的机械团结,升级为“共生模式”下的有机团结,医保就能取信于民,参保动员就能成本最小化、效果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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