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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上戴恐怖面具吓人得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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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极目新闻报道,8月24日,有网友曝光称在长深高速有人戴恐怖面具故意惊吓过路车辆。视频显示,两辆车行驶中时有并行,戴面具的人坐在一辆车上,此人开着车窗微微起身看向过路车辆,然后拉起车窗又转头注视。
据介绍,事发在长深高速杭州段。对此,记者向杭州高速交警反映情况,辖区大队工作人员表示,已关注到此事,正在处理。另据橙柿互动报道,有知情人士称,当时戴面罩的人并没有主观故意吓人,而是感觉自己被拍才把车窗摇下来;面具是为节日准备的,只是觉得好玩戴在头上,被拍视频之前也一直戴着的。
图据极目新闻
那么,当时情况到底是怎样的?仍需警方给出一个清晰的调查结果。
从相关画面可以看到,涉事人戴白色面具,两个白色眼球硕大且突出,下部是夸张的“呲牙咧嘴”,还带有瘆人的诡异笑容。别说是开车时突然看到会被吓一跳,就算走在路上,迎面碰上这么一副面具,估计也会被吓到。
即便知情人士表示当事人没有主观故意吓人,但按照爆料网友的说法,自己并不认识戴面具的人,对方摇下车窗注视车辆,怀疑是故意为之,“我坐在后座拍的,我车里的女生吓了一跳。太膈应人了”。也就是说,对于是否主观故意,双方存在不一致的看法。
如果是故意吓人,这显然不是一般的恶作剧。暂且不说戴恐怖面具吓唬人这种行为本就不合适,受到惊吓的人有权维护自己的权益;当这种行为发生在高速公路上,潜在危害就更大,万一司机受到惊吓,继而发生事故,吓人者就可能涉嫌违法乃至犯罪了。
因此,有必要厘清,当时戴面具者是否真的如知情人所说,并非主观故意去吓人。在相关新闻留言区,有网友认为其说法是推辞。要看到的是,在高速上让过往车辆司机吓一跳,投下的可能不只是心理阴影,还可能是交通事故的诱因。
这方面并非没有先例。去年8月,海东市循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发现,一辆轿车在行驶途中驾驶人头戴“鬼脸套头”将上半身伸出窗外,妨碍安全驾驶,十分危险。大队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驾驶人妨碍安全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3分、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
这次,戴面具的人虽坐副驾,但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乘车人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此举既可能影响到自己所在车辆的驾驶平稳,也会影响过往车辆的驾驶安全。而在动机之外,恐怖面具的视觉冲击和高速场景结合,客观上也会构成安全隐患。
高速路上不是玩闹的场合。对该行为如何定性及处置,应有后文,同时起到以案释法的作用。如此才能让当事人认识到自己行为可能引发的不良后果,也才能警示更多人。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翟礼
编辑 赵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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