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沙天心交警大队十二中队发现,一辆牌号为“长沙019****”的电动车存在57条不按规定佩戴头盔的交通违法,最近的4次违法都出现在芙蓉路融城路口。

天心交警12中队长陈翼表示,这57次违法中,有41次发生在近两个月。通过视频跟踪发现,违法车辆频繁出入星语林小区。陈翼根据违法车辆的出行规律,连续三天在星语林小区进行查找,终于于7月20日早上将嫌疑车辆查获。

驾驶人龚某某表示,自己在一家球馆找了份工作,自己有时会骑电动车带着学员一起上课。“我每天早上6点半起床,7点10分前后从住的地方出发,骑40多分钟电动车到学员家楼下,接上学员后,再骑10分钟电动车去球馆。”

目前,天心交警已经依法对龚某某做出了罚款和教育。

龚某某表示,大半年的时间里,自己没有安全佩戴头盔,目前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路程很遥远,每天都要骑个几十公里。之前我的安全意识确实比较淡薄,交警对我进行了教育,给我观看了很多视频,我已经深刻认识到了头盔的重要性。在以后的时间里,我会佩戴安全头盔,避免这类现象再次发生。”

长沙交警提醒广大市民:驾驶、乘坐电动车时,一定要依法佩戴安全头盔。“当事故发生时,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 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

潇湘晨报记者王胤期 实习生全芳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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