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皇 济南报道
6月14日,山东省政府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对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4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做优做强的若干意见》(下简称《若干意见》)进行解读。《若干意见》围绕当前建筑业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提出了7大方面较高含金量政策措施。
加快建设统一开放建筑市场
工程招标不得设置歧视性条款
吹风会现场,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任海涛表示,《若干意见》认真落实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工作要求,着力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体系。
《若干意见》提出优化工程招标投标制度,对建筑业企业在工程招标投标中平等对待,不得设置歧视性条款。规范投标人资格要求,建设工程招标时不得设置高于项目所需资质等级的条件要求。
同时,推动建筑业企业向基础设施领域拓展。支持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方式进入桥梁隧道、综合管廊、港口航道、地方铁路、高速公路、水利工程、轨道交通、电力能源等大型基础设施领域,引导企业积极参与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提升建筑业综合发展水平
培育龙头骨干企业支持民营企业
任海涛介绍,《若干意见》坚持综合提升、内培外引,着力解决产业发展不平衡的问题。
《若干意见》明确加大对建筑业综合实力排名靠前的市、县、企业支持力度,注重建筑业总部招商引资,集聚产业发展优势。《若干意见》提出,与建筑业综合实力排名靠前的县建立挂钩联系机制,在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的科技研究开发项目综合评价工作方面,赋予建筑业综合实力排名靠前的县与设区的市同等推荐权限。
积极培育龙头骨干企业,首次提出施工总承包企业依法承揽的专业分包、主体工程主要劳务分包业务可作为投标业绩。同时,要求在招标投标等方面对民营企业一视同仁,增加民营建筑业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建设的机会。引导银行机构优化金融产品和服务,降低民营建筑业企业的融资成本,指导银行机构规范贷款审批各项工作,不得对民营建筑业企业设置歧视性要求,同等条件下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贷款利率和贷款条件保持一致。
加强科技创新示范引领
聚焦绿色化、工业化、智能建造
作为传统建筑业大省,山东积极抓住当前建筑业发展转型机遇,坚持绿色赋能、转型升级,着力解决山东省建筑业核心竞争力提升的问题。
《若干意见》提出,推动建筑业绿色低碳发展。大力发展钢结构、混凝土结构等装配式建筑、模块化建筑,建设用地供地方案及建筑规划、建设条件应明确装配式建筑比例等有关要求,并落实到土地使用合同。
同时,推动政府投资项目及星级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率先采用绿色建材产品。提高星级绿色建筑比例,大型公共建筑、政府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的公共建筑、高品质住宅以及城市新区新建民用建筑,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设。
同时,充分发挥链主企业头雁引领和生态主导优势。支持符合条件的建筑业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进行智能化转型升级。培育认定建筑业领域“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享受省级“专精特新”政策,并支持申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开展智能建造项目和企业示范试点,积极培育智能建造领军企业。推进智能建造、智慧工地等项目建设,鼓励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采用“BIM(建筑信息模型)+”数字一体化设计、建筑机器人及智能装备、部品部件智能化生产、智能施工管理等智能建造技术,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支持建筑业“走出去”发展
加强建筑业企业推介合作
任海涛介绍,当前,全国上下正在抢抓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机遇,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市场,更好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
《若干意见》提出鼓励并支持各地政府组织建筑市场推介会,助力企业寻求合作机会,拓展业务领域。
同时,支持省内企业深度合作,共同参与省外投资项目的工程建设。《若干意见》明确企业在境外取得的工程业绩可作为申报企业资质、参与工程招标投标的有效业绩。同时,加快对建筑业企业人员出入境的便利支持,依法依规提供绿色通道。
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降低保证金、加大欠款清理力度
任海涛说,《若干意见》坚持短期纾困、长期减负,着力解决企业降本增效的问题。“当前,建筑市场竞争十分激烈,保证金缴存、账款拖欠等进一步加大了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压力。”任海涛介绍,针对以上问题,《若干意见》提出鼓励对信用良好、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能力的建筑业企业建设工程保证金预留比例由最高不超过3%降低至1.5%,对于征信良好、按制度落实农民工工资要求等条件的企业减免建设工程质量、投标等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
同时,着力规范工程价款结算。规范建设单位执行工程预付款、工资款、进度款和竣工结算制度,原则上预付款不低于合同总价的10%。明确建设单位不得违背参建企业真实意愿或在约定的付款方式之外,以银行或企业承兑汇票等形式延长付款期限。加大对拖欠建筑业企业账款的清理力度,重点清理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拖欠企业账款,优先解决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工程建设项目应当按期足额支付工程款。
指导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明确建筑业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持续加大金融支持
对暂时困难优质建筑企业不盲目抽贷
《若干意见》着力解决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并提出加大对建筑业企业贷款的支持力度。将符合规定条件的绿色建材、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等纳入绿色债券支持范围,合理确定绿色建筑项目贷款利率水平。
《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保持建筑业企业融资连续稳定,对生产经营正常、资金流动性暂时遇到困难的优质建筑业企业不盲目抽贷、压贷,不额外增加担保要求。
加快建筑人才培育
拓展职业发展通道
建筑业的转型升级迫切需要具有现代管理理念的企业家、高端专业技术的工程师,以及适应工业化、智能化、数字化等新型专业技能的产业工人。
《若干意见》坚持夯实人才基础,提出拓展建筑业高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在生产一线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的技能人才可按照职称与职业工种对应关系,参加相应职称评审。
同时,开展“齐鲁建筑工匠”技能培训行动,为建筑业企业“量身订造”技能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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