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DataEye研究院

一、短剧《姐姐的三条簪》编剧讨要编剧第一署名权

短剧行业再曝编剧维权事件!

近日,短剧《姐姐的三条簪》编剧小撒在小红书发文,讨要编剧第一署名权。

公开信息显示,该剧由红果短剧、冬漫社、浙江卫视与陕西芒果影视联合出品,剧本来自冬漫社。但在署名排序上,小撒的名字未列首位,而是将冬漫社编剧团队放在最前,其次是冬漫社编剧组长阿娇,她的名字仅被附带在最后。

小撒强调,该剧的策划、大纲、人设均为自己独立原创开发,且完成了剧本3/4篇幅的创作,如今第一署名权却被"强取豪夺"。

该帖讨论热度居高不下,截至发稿前,点赞量已超1.2万,评论数突破1000。多数网友对编剧小撒表达同情与支持,力挺其讨要编剧第一署名权。

另有网友在评论区提问,称自己的作品已被三家不同公司 "白嫖",且均未获得合理授权或回报,想知道该如何维权。

有网友在评论区表示,若合同中未明确约定"第一署名权"归属,这属于合同条款漏洞,且大概率其所在机构(冬漫社)其他编剧的作品也存在类似情况。此类纠纷通过法律途径难以厘清,核心原因是"创作工作量"与"第一署名权"在法律层面属于两个独立概念,并非工作量达标就必然享有第一署名权。该网友表示,这种"工作量与署名权脱节"的现状,对创作者而言确实存在不公平性。

二、短剧行业编剧通常会署名吗?

《2024微短剧行业生态洞察报告》报告显示,目前我国微短剧行业直接就业岗位约为21.9万个,间接就业42.8万,涵盖剧本创作、拍摄制作、后期编辑、市场推广等多个环节。

尽管业内一直流传 "剧本决定60%的成功",但编剧在行业中的真实地位究竟如何?在短剧作品里,编剧通常能否获得署名?

从法律层面来看,署名权是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视听作品(如电影、电视剧)的著作权由制作者享有,而编剧、导演、摄影等创作者依法享有署名权,这为编剧的署名权利提供了明确法律依据。

但在实际行业实践中,编剧面临独特的身份证明难题。与演员拥有露脸机会、摄制人员可提供片场记录不同,若编剧未在作品中获得署名,往往难以直接证明自身的劳动成果。

编剧小满就表示,在部分短剧项目中,编剧并未获得片中署名权,目前只能通过在 "剧查查" 小程序上传合同等资料完成创作身份认证,以此证明自己是某部短剧的编剧;同时,甲方也会将 "剧查查" 上的累计数据作为后续签约的重要考量依据。

针对编剧署名与行业地位问题,DataEye短剧观察还采访了多位业内资深人士。

湖北资深微短剧制片人、编剧冯芒告诉DataEye短剧观察,其所在公司的项目,每一个参与者都会署名,不仅编剧,甚至包括街舞顾问等辅助角色的名字都会体现。但他同时指出,当前短剧编剧仍需面对三大风险:第一,署名风险,存在署名被遗漏或排序不符合预期的可能;第二,知识产权风险,原创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易产生纠纷;第三,收益不确定风险,收入与创作成果的匹配度不稳定。

此外,冯芒提到,短剧编剧行业当前呈现"宽进严出、通道狭窄、模式初级"的现状。

陕西文无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创始人、总编剧康远飞,在接受DataEye短剧观察采访时持乐观态度。他认为,"目前短剧编剧的地位已经很高了,不仅得到了全行业的重视,也都能获得自己的署名"。

澳門環宇短劇中心/妲卜柳娱乐/創始人石小琳在接受DataEye短剧观察采访时表示,过去若不是自己极力争取,几乎每个项目的开机仪式上都不会出现她的名字,包括她的破圈项目,她的名字也未曾在开机仪式上出现。如今获得平台与业内逐步认可后,才切实感受到编剧身份可能被尊重。

她透露,这个行业里,不少项目方都由于某种原因倾向于隐藏编剧身份,或署名顺位不公正,可能由于好编剧难求,担心编剧会被其他公司挖走。其实编剧署名问题是从电影、长剧开始就是会出现的历史遗留问题,并不是新问题。

"顶尖的编剧往往都被各大平台签约了。前几天我代表公司邀约一个不错的编剧,被直接拒绝,他说只和平台合作,而不愿意与制作方合作,所以对于制作公司来说,若没有内容作为核心竞争力,未来内容的选择上会因缺乏话语权,市场竞争更加严峻。"

某业内资深人士进一步剖析指出,当前行业内部分编剧地位偏低,本质源于三个核心因素:第一,从业者数量过多,导致个体竞争力被稀释;第二,内容可替代性强,部分项目认为"少了某个编剧,内容也能继续推进";第三,存在"人性层面的利益考量",部分公司更倾向于将署名权、话语权与机构名称或核心管理层绑定,而非实际创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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