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家新开业的名为“胖东升”的超市,因与知名企业“胖东来”高度相似引发关注,有网友疑惑和胖东来有没有关系。大象新闻记者联系到胖东升超市负责人,询问其品牌名称是否与胖东来有关时,负责人仅表示“不知道”便匆匆挂断电话。记者又联系到胖东来方面。工作人员明确表示:“胖东升不属于我们的企业。”并称若其品牌涉嫌侵权,公司法务团队将会收集相关材料,依法维权。

胖东来回应“胖东升”超市开业

企查查显示,注册名为“胖东升”的超市在河南新乡有多家门店,主要集中在获嘉县、辉县市两地。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胖东来与“胖东升”二者的名称相似,经营范围相同,容易使消费者产生混淆,胖东来注册商标在先,享有商标专用权,胖东升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涉嫌侵权。

付建称,《商标法》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胖东来经过长期经营,在市场上具有一定影响,胖东升使用与其近似的名称,会使消费者产生混淆,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付建表示,《商标法》规定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

胖东来回应“胖东升”超市开业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确定,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友情提示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皆来自互联网,仅供参考及分享,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用途;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联系邮箱:10424636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