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7月19日,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发布了关于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至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违约后续进展的公告。

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发行的四期超短期融资券(债券代码分别为012102331、012103185、012103499、012103625)均出现违约情况,主要原因为发行人未能按时偿付本息。为应对违约问题,主承销商已采取多项措施,包括要求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公布可能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目前涉及一笔金额高达8.44亿人民币的诉讼纠纷,已被监管机构福建证监局要求在两个工作日内对外披露重大事项。

公告中还提到,主承销商将继续与发行人保持沟通,督导其筹措资金以偿还违约债券的本息。同时,将持续监测发行人的财务和经营状况,确保其按照约定和规定完成后续工作。为进一步解决违约问题,主承销商计划适时召开持有人会议,商讨解决方案,并按规定披露违约后续处置的进展情况。

友情提示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皆来自互联网,仅供参考及分享,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用途;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联系邮箱:10424636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