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满族,这个曾经偏居东北一隅的少数民族,竟能快速崛起于白山黑水之间,并能征服人口数十倍于自己的中原大地。对于这个民族,人们一度感到神秘莫测,因此从未放弃探究是什么原因让他们突然崛起。这个关外的少数民族,和关内的汉族百姓相比,在日常生活上又有哪些不同呢?

“三寸金莲”是中国古代女子所追求的一种美的标准。“三寸金莲”指的是又尖又小的脚,它需要通过裹脚(也叫缠足)来实现,这是一种毒害女性身体健康的陋习。 关于历史上人们开始裹脚的具体时间,现在已经无从考证,流传下来的说法有多种,有的说起源于隋朝,有的说是唐朝,更有人声称早在夏商时期,一些女子(比如妲己等)就开始裹脚了。大文豪苏轼就曾写过一首关于“缠足”的诗: 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偷穿宫样稳,并立双趺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苏轼《菩萨蛮·咏足》

在古代,女人是否缠足,脚的形状、大小如何,不仅是人们评判她们美与丑的一个重要标准,而且也会对她们的终身大事产生重大影响,因为当时人们在娶妻时,都以娶到小脚女子为荣。“三寸金莲”的概念已经深人到了人们的观念中,甚至有些女子的脚被裹得还不到三寸,连正常行走都非常困难,但她们还是非常受欢迎。

清朝满族女子也缠足 清朝人关后,由于看不起汉人的一些风俗习惯,同时也担心被汉族同化,统治者就严禁满族女子缠足。崇德元年(1636),皇太极就颁布法令,制止满人跟从汉人服饰的趋势,男子不能戴絨帽,女子不得缠足。 顺治年间,孝庄皇太后也颁布了禁止缠足女子人宫的谕旨。到了康熙三年(1664),尽管清廷一直禁止满族女子缠足,但在汉人族群中,缠足现象是普遍存在的,这种习俗及其背后审美标准的影响力是深远的,即使清政府一直禁止,但还有很多满族女子出于对美的追求而去缠足。

对此,朝廷制定了更加严厉的禁止措施,康熙元年(1662)规定:凡此后出生的满族女子,如果被发现裹脚,其父母如果是官员,就交由兵部处置,其父母如果是普通百姓成士兵,将被打四十大板后流放东北;如果女子自行裹脚,家长也将被治失察罪,不仅要被杖打四十大板,还要关押一个月。在此等严厉惩罚措施之下,满族女子缠足的现象也就越来越少了,但是还是有人偷偷缠足的。

总结: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缠足这个习俗在中国社会流行了几千年。虽然清朝明令禁止满族女子不得缠足,但是还是有人为了追求美去缠足。可见这种思想根深蒂固,不是一纸禁令就可以解决的。直到新中国成立后,缠足恶习才被彻底废止,妇女们才得到了彻底的解放,这一陋习也渐渐消失在了历史的长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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