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1日讯 上交所网站昨日发布关于终止对江苏金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陵环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审核的决定。 

  

  上交所于2023年3月3日依法受理了金陵环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并按照规定进行了审核。 

  日前,金陵环境和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向上交所提交了《江苏金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沪市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销江苏金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沪市主板上市保荐的申请》,申请撤回申请文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三条的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终止对金陵环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审核。 

  金陵环境主要提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服务,在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负责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投资、运营、管理及维护。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水务集团直接持有公司35,729.22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9.55%,通过给排水设计院间接持有公司270.78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45%,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本公司36,000.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0.00%,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南京市国资委持有城建集团100%股权,城建集团持有公用控股100%股权,公用控股持有水务集团100%股权。因此,南京市国资委间接持有水务集团100%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金陵环境原拟在上交所主板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普通股20,000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且不超过25%,本次发行不涉及原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金陵环境原拟募集资金60,000.00万元,用于仙林污水处理厂异地扩建(东阳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 

  

  金陵环境的保荐机构是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是王傲东、徐小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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