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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表白”学生被免职,禁止师生恋没有暧昧地带 | 新京报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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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报道,7月22日,有网友爆料称:“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河口中学一汪姓教师,通过微信向一名学生发送‘你是我的生命,我爱你,永远’等表白信息。”
对此,7月23日,霍邱县教育局发布通报称,根据初步调查结果,情况属实。县教育局已责令学校立即免去汪某某政教处主任职务,调离工作岗位,同时已依规将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监委。
当地教育部门对此事的处理十分迅速,因为要查证“表白”是否属实并不难。对于当地教育部门的处理,也有网友为涉事教师辩护,称如果涉事教师是单身,向学生“表白”,“问题并不大”。这是完全错误的。
我国《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将“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有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列为师德红线之一。
对于何为“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舆论曾有争议,有人认为,如果教师是单身,与学生(尤其是高中生)有恋爱关系,不属于“不正当关系”。但这样的“不正当关系”界定显然不利于保护未成年学生。
比如,有的教师可以利用职权威逼利诱学生发展亲密关系;教师在成绩评定、评优、评奖中优待与自己有亲密关系的学生,影响教育公平。
2021年由教育部发布的《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学校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并制止教职工以及其他进入校园的人员实施以下行为:(一)与学生发生恋爱关系、性关系……”这是我国法律法规首次明确禁止中小学师生恋,为师生关系划定清晰的底线。不论教师单身与否,向学生“表白”,都是不允许的。
这也让界定“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变得很清晰。
就此看来,安徽这名中学教师给学生发“表白”信息,已经超出了正当关系的范畴,被教育部门、学校追究违反师德准则的责任,属咎由自取。
而这一“表白”信息被曝光,也给学生、家长维权,上了很好的一课。对于这类超出正当关系的“表白”,不要因担心曝光、举报后会被打击报复而选择忍气吞声,而要勇敢地维护自身的权利。有的教师就是利用学生的恐惧心态,实施不法侵犯。
撰稿 / 熊丙奇(教育学者)
编辑 / 迟道华
校对 / 陈荻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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