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 谭琪欣 侯佳欣)历年的医保谈判都是业内大事,而每年规则的细微变化,都是医保目录调整的风向标。今年的调整规则相较往年,具体有哪些异同?

6月28日,国家医保局公布《2024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7月1日启动申报,争取11月份完成谈判并公布结果。

6月28日,上海市卫生和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金春林告诉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从方案来看,在往年经验做法的基础上,今年的目录调整规则主要对申报条件、调出品种以及强化专家监督管理上进行了小幅调整,其中,对目录内药品保供应要求的强化是今年的一大侧重点。

根据上述方案,在调出品种范围上,将近3年未向医保定点医药机构供应的常规目录药品,以及未按协议约定保障市场供应的谈判药品列为重点考虑的情形,强化供应保障管理;在谈判药品续约规则中明确,参与竞价的企业须保证市场供应,无合理理由,不得断供。

“未按协议约定保障市场供应的国谈药品今后将是目录药品管理的重点,既然谈判成功了,那不管价格高低,企业都应该保证供应,否则就有可能被调出目录。”金春林提到。

“对非独家药品竞价规则的完善,也是此次医保目录调整规则的一大看点。” 6月29日,一位不愿具名的曾参与医保药物经济学测算的专家告诉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此次在非独家药品竞价规则中,新增了关于“竞价药品支付标准有效期到期后,经专家评审同意后,原则上纳入常规目录乙类。在国家新的支付标准制定规则出台前,可暂执行现行支付标准。”的表述,这一规定能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

多位业内人士均表示,随着医保谈判规则的逐步完善,其对于创新的支持力度是目前业内的主要关切。“一是对产品的创新程度如何界定,突破性、改良性等不同程度的创新会面临怎样的游戏规则,有待进一步观察;二是支付阈值是否面临调整,具体来看,是否能够创新支付方法,例如医保付一部分,剩下可采取自费或商业保险等方式来支付。这类创新支付方法能够在特殊药品,特别是罕见病药品上率先进行试点性探索,这一点也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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