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 石梦竹 高瑞瑞)“评价是DRG基金监管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8月3日,在国家医保局DRG/DIP2.0版分组方案第二场解读会上,浙江省医保局副局长曹启峰表示,浙江省通过医院画像、线上线下闭环、协议管理等方式更好协同基金监管。

浙江省医保局副局长曹启峰介绍如何协同DRG基金监管。石梦竹 摄

曹启峰认为,做好基金监管首先要将方法制定好。目前浙江省从7个维度,以及包括医疗服务规范、服务能力等37个指标,给每个医院都要打分,相当于给每个医院DRG管理过程形成一个画像,并留下一部分的责任保证金与年度考核的奖励基金,作为年终奖励的机制。

此外,还可以通过联合检查,交叉检查等和DRG支付形成闭环。曹启峰介绍,DRG在管理过程当中,由于清算有时间节点,所以基金监管是常态化的。一方面从付费机制、付费平台对线上抓取的数据进行一些考核,包括病案的管理,交叉的检查等。同时通过线下的基金监管常态化,运用清算节点的监管结果形成内部闭环管理。

“我们要做的不单单是DRG,下一步要把医院作为定点机构,进行协议管理。”曹启峰说,通过协议管理的评价来给整个医疗机构服务行为进行综合的画像,从点到面,从立体化对医院进行管理,这也是下一步要不断完善迭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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