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学校对不良学生的惩戒行为,被炒作演绎为重大社会事件,实在是荒唐。最让人感到诡异的是,当事人无声无息,一群媒体却义愤填膺地要为当事人出头,替她讨个说法,齐刷刷的共同谴责学校处罚过度了,其逻辑是尽管当事人有错误,而且其秽行早已广泛传播,但她并没有触犯法律,给与开除学籍并且公开处理意见是不对的,侵犯了当事人的隐私权和发展权,要给当事人改过的机会,云云。这种以善良的名义反对维护善良公德行为的说词,被一些媒体、一些所谓的公知大V炒作成了法律问题和时代宽容不够的观念落后问题。我们的一些人、一些媒体为什么总是如此的乐于逐臭和诲淫诲盗呢?
一位在校的女大学生,在飞机上认识了一个素未谋面的外国人,然后就与这个人到饭店开房,共度良宵,拍摄淫秽视频,丑态百出,如此的不检点、不自重,难道是我国女大学生的正常交往之道吗?并且,外国人还将两人的丑态发到网上炫耀,造成世界范围的不良影响,该女大学生的学校开除她学籍实在是理所当然。而且,该学校在学校内部的工作网站上发布相关公告也并无不妥(并没有详细介绍不良行为的具体内容)。是谁将这件事在社会上公布的,让当事人名扬天下?是谁大肆炒作,让当事人的秽行在社会上尽人皆知的?恰恰是那些号称要维护当事人隐私权的别有用心的媒体。
我是坚决支持大连工业大学严肃校纪校风的做法的。要明确一点,当事人的秽行不是因为学校的惩戒而公之于众的,而是在当事人的秽行早已尽人皆知的情况下而对不良行为做出的内部处理。特别是,学校并没有将此事大肆公开炒作,大事张扬。因此,媒体的指责是毫无根据的,如果说侵害了当事人的隐私权,媒体的大肆炒作才属于真正的违法行为。我是后来才关注此事的,究竟是谁最先炒作此事的一时还无法查到,其实,最该谴责的就是这个挑事者。
有人说,公开女大学生秽行的是那位乌克兰男子,当事人也是受害者,学校应该给与同情,追究乌克兰男子的责任。学校怎么同情当事者?难道还要认可这种秽行?难道还要代表当事人去追究乌克兰男子的法律责任?这不更成了天大的国际笑话和国际丑闻吗?要不要起诉乌克兰男子是这位女大学生自己的事情,与学校何干呢?
我们应该问一下:大连工业大学对当事人处罚的作用会是什么?这主要是从两个方面判断:一个是对社会的作用(包括对学校的影响);一个是对当事人的作用。
有人说,开除当事人就会影响她以后的进步。这真是莫名其妙。作为一个成年人就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对社会和对自己个人伤害所带来的责任和惩罚。有人说,当事人虽然淫乱但这是她个人的权利,她的作为完全是她自己的事情。这些人就是不承认,她的淫乱行为给社会、给中国女性带来的伤害。那位乌克兰人说的那句“中国女人太容易搞到手了”难道不是对中国人的侮辱吗?而且当事人的表现也确实如此,她难道不损害国格,没有侮辱中国广大妇女吗?因此,这位女大学生必须为此承担责任。这有什么不妥的地方吗?
最让人不理解的,就是一些人把这种事当成寻常事,声称学校和社会应该对这样的滥交和淫秽行为采取容忍态度,言外之意尽情放纵已经是现代社会的正常现象,不值得大惊小怪,更没有必要认真对待。我认为,那些媒体喋喋不休地为这位女大学生鸣不平的潜台词也是基于这种心理和态度,认为学校在小题大做,应该等闲视之,清描淡写地象征处理一下就行了,美其名曰:给这个女学生以改过的机会。这恰恰是害了这位女大学生。难道不开除她的学籍,她就会改过自新啦?其实,让她知道自己问题的严重性和由此带来的伤害,才是真正的在帮助她悔过自新。如果摔了跟头不让她自己爬起来,还有人扶她起来,甚至安慰她不要紧、没关系,她的跟头可能还要连续不断地摔下去,直到不可救药。
现在一些社会舆论最荒谬的地方就是用没有违法作为放纵不良行为的理由和庇护词。其实,这就是在鼓吹“不教而诛”,社会教化和法律惩处是相辅相成的,而且社会教化的价值要远远大于法律惩处,因为教化是预防犯罪,法律是惩处犯罪。现在社会上犯罪案件频发,就是因为我们的社会教化缺失的很厉害。道德的约束和法律的惩处是不能相互替代的,它们也是不能相互否定的。用不违法来放纵道德的缺失是当今社会教育和公众舆论最大的问题。“依法治国”不是放纵失德行为的理由,鼓吹“不教恃诛”的谬论,是在毒害青年人,是对年青一代最大的不负责任,是对中华民族的最大犯罪,可惜,我国的法律没有对这种罪行的惩罚。
大连工业大学开除这位女大学生对社会和对大学的影响无疑是正面和积极的。我们不得不承认这样一个现实:这位女大学生的所作所为并不是孤立的,与当前许多大学生的思想和精神状况有着密切的关系。目前,我国大学生在男女关系上不负责任的情况非常普遍,同居和滥交几乎成了大学生相互炫耀的事情。据调查,我国80%的大学生认同同居行为;我国沿海城市大学有过性体验和同居经历的大学生比例为60%;10%的女大学生有未婚流产的经历。甚至有人声称:“不同居就白上大学了。”大学怎么能变成明目张胆的淫乱场所呢?在这种情况下,我估计,换个女大学生与那位乌克兰男子相遇也可能会发生同样的事情。我们不得不认真面对一个严酷的事实:淫秽视频事件对这位女大学生来说也许是偶然事件,但从目前女大学生的普遍心态看,这个事件有其必然性。这才是问题的实质。大学生在生活上的放纵,给他们未来的负面影响是严重的,对中国家庭的安定和社会的稳定都带来了非常大的不确定性。“不在乎天长地久,只追求曾经拥有”的及时行乐思想正在毁掉我国几代人。面对这样严峻的情况,我们是要及时矫正甚至要大声喊不,还是要视而不见、随其自然呢?
对大连工业大学来说,开除当事者是维护大学形象的正确措施。说句实话,要不是出了这件事,在网络上炒作,我根本不知道还有大连工业大学这样一个大学,好了,现在知道了,当事人确实让大连工业大学臭名远扬。如果大连工业大学不做及时处理,我就认为这所大学包括校风校纪、教育管理、学生品德等在内的整体素质是非常差的。有人在自媒体上声称,如果大连工业大学处理了当事人,他就绝对不会让自己的子女上这个大学。如果他真是这样想的,脑子一定是被驴踢了。
现在很少有人再提时代精神了。现在的时代精神是什么?没人能够实事求是地说清楚,甚至可能就是不好意思说不出口。上世纪70年代,澳大利亚总理惠特拉姆访华后在他的访华观感里说过这样一件事:陪同他在华访问的是一位彬彬有礼的中国年轻外交官,由于接触时间长了,两人已经变得无拘无束、无话不谈了,惠特拉姆问这位年轻的外交官多大岁数了?回答:30岁了。又问:结婚了没有?回答:没有,但已经有了女朋友。惠特拉姆又问:两个人相处几年了?回答:6年了。这引起了惠特拉姆的兴趣,他非常不礼貌地问了一个问题:你们两人有过性行为吗?年轻的外交官羞涩地回答:没有。然后外交官解释道:“在中国婚前性行为是不道德的,不仅年轻人会自觉拒绝这种行为,而且在社会上这种行为也是会受到鄙视和谴责的。”对此,惠特拉姆非常感慨,他说:中国确实在发生社会革命,令人敬佩,因为革命者都有禁欲主义倾向,不会让个人欲望影响自己应负的社会责任。看惠特拉姆这篇文章时,我还在上小学五年级,幼小的我曾经为中国能够受到外国政要如此赞扬而自豪的不得了,50多年过去了,至今记忆犹新。那个年代的时代精神叫奉献。如果孔子生活在那个年代,就不会沮丧地说:“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了,因为那时好德如好色者比比皆是。
其实,中华文明的核心就是“克己复礼”。许多人都会用“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这句诗,作为两情相悦的表达。这句诗出自《诗经》的第一篇《关雎》。为什么孔子在编纂《诗经》时会把《关雎》放在第一篇呢?因为《关雎》表达的是“发乎情,止乎礼”的儒家对礼的阐述,所谓“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中华文明要求“思无邪”,就更别提“行无邪”了。
我不是道学家,非要去禁锢年轻人对情感的追求,非要让年轻人过清教徒清心寡欲的生活,我只是认为,年轻人做人做事都要有节制、有底线。古人说:“万恶淫为首”,淫就是过度放纵。一个人不检点是个人问题,但不检点行为成为社会现象就是社会问题,是事关国家未来的大问题了。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已经是老生常谈了,但这个观点永远不会过时。一个积极向上的民族是不应该自暴自弃的。在当今物欲横流、极端个人主义盛行的时代,所谓的个人权利往往被夸大,而每个人应负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几乎被忽略。毫无疑问,大连工学院事件引起的社会争论就是这种社会思潮的反映。事关国家和民族未来,我们对此实在不能等闲视之。
现在中国的多元发展是不可否认的,各种思想、各种行为各行其道,香臭混杂,但为社会健康计,好坏、香臭、益损还是要分清的。就像一个人为了生存要进行新陈代谢一样,他在享受美食的时候,就必须要容忍自己排出的粪便。但谁要是把粪便当做美食再吃下去,那他一定是个精神病人。现在我国的许多媒体和网络大V就是显示出了这个精神病症状,但非常可恨的是,这些媒体和网络大V不是精神病人,他们精神非常正常,他们是故意而为之,纯属无耻之辈,而且无耻得非常坚决和彻底,就像是永远也骂不死的王朗,厚颜无耻,死皮赖脸,就是一身正气、义正词严的诸葛亮跨越时空来跟他们辩论也会无能为力、铩羽而归的。他们为什么这样做?他们不过是为了博得公众的眼球、为了让人们知道他们的存在,获取更多的网络流量,以此来扬名立万、追名逐利,他们不过是一群精致的利己主义者,为了给资本赚取巨额利润而出卖灵魂而已。制造敏感话题,组织大V挑头,挑起舆论争论,获得网络流量,谋取不义之财,正在成为所谓网络经济赚钱的主要伎俩,以言论自由的名义发财是中国网络经济的一大发明。但这是以混淆社会视听、损害社会公德为代价的,戕害社会,其心可诛。像一位叫胡某某的所谓网络知名大V,他的谬论早已被社会公众所唾弃,臭名昭著,好像公众号也被封过,现在又冒出来,大放厥词,这次围攻大连工业大学他就是主帅,大有“不能流芳百世也要遗臭万年”的执着劲。我想,为什么一些媒体和所谓网络大V这么热衷于逐臭和诲淫诲盗呢?因为他们本身就臭气熏天,所谓臭味相投罢了。
如果在不良媒体和网络大 V围攻和压力下,大连工业大学撤销了对当事人的处罚,甚至向当事人道歉,这才是中国社会的悲哀。
抱歉,此文多涉不雅文字。但此文议论的事件本身就非雅事,而且是非常的龌龊,用高雅的文字议论不仅有辱斯文,而且难以表达我的愤怒心情。没办法,只能以不雅对不雅,以毒攻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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