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3月8日电 北京证监局网站8日公布的监管措施显示,嘉和美康股东咸宁市凯旋机会成长基金(有限合伙)(下称“凯旋成长基金”)因违反承诺减持被警示。

  北京证监局网站截图

  经查,凯旋成长基金作为嘉和美康的股东,在《嘉和美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减持发行人股份时,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2022年12月14日至2023年1月5日,凯旋成长基金在未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下合计减持嘉和美康股份187.88万股,占嘉和美康总股本的1.36%,直至2023年1月10日才就相关股份买卖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前期承诺。

  北京证监局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构成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违反承诺的行为。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第十七条的规定,该局决定对凯旋成长基金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违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天眼查APP显示,凯旋成长基金成立于2017年,经营范围包括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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