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海媛)2月18日,华安证券发布公告称,收到安徽证监局《关于对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釆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安徽证监局指出,经查,发现华安证券发布的涉及“左江科技”等研究报告存在制作不审慎的情形;在人员管理、网络安全管理、融资融券业务管理等方面存在不足;在开展投资银行业务过程中,个别项目尽职调查不充分,质控、内核把关不严,持续督导不到位等违规情况,反映出公司内部控制、公司治理等方面存在缺陷。

针对上述情况,安徽证监局决定对华安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并要求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而华安证券也在公告中提到,公司将按照监管要求即行整改,加强相关业务的内控和合规管理,提升内部管理和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健规范发展。目前公司经营情况一切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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