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言论自由,法治社会的今天,有多少人却因一句“逆言”而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遥想贵阳任女士当年,因在业主群里发了一句“草包书记”的牢骚,被警方跨市抓捕铐走归案,并将其行政拘留3日。

此事经曝光引发媒体关注后,引发了亿万网民对“言论自由”边界的大讨论,也纷纷谴责当事派出所制造“文字狱”。

迫于舆论的压力,警方撤销了对任女士的处罚,并派人到任女士家登门道歉,派出所10个民警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理,正副所长被撤职降级。

可以说,这是全民争取舆论环境的一次伟大胜利,足以被载入史册。

前几天,“哈尔滨违停怒怂交警事件”引发全网关注,广大网友纷纷对“奥迪车主”的身份进行了热火朝天的讨论。

就在大家都不知道这个“官味儿如此浓郁”的奥迪车主究竟是何方神圣时,其中有一位网友在评论区里留言称,“系某副市长”。

该网友为这五个字,付出了“被拘留15日”的代价,平均每个字被拘留三天。

紧接着,另一件更加意味深长的事件发生了。

5月26日,一位微信昵称为“芳某”的黄女士,在朋友圈发布了一段文字:老老实实的在家呆着吧,土匪太多了。

这句在平常看起来是再正常不过的文字,但黄女士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她因涉嫌“寻衅滋事”,被广西西林县警方采取了强制措施。

为黄女士惹下祸端的,是她配了一张交警民警开展道路交通违法查处时执法执勤的现场照片。

也就是说,黄女士虽然没有直接骂执法的警官是“土匪”,但暗喻执法的警官是“土匪”。

上过九年义务教育的人都知道,“暗喻”是一种修辞手法,有隐晦的意思。也不知道用“暗喻”修辞手法隐晦的比喻警官是“土匪”,是根据哪条法律条文构成“寻衅滋事罪”的?

有关信息显示,黄女士配发的图片,系西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西林县新兴路信用社路口路段开展“夏季平安守护”专项行动整治时,黄某路过执勤点,便偷偷拍摄现场民警执法照片,在离开现场后,通过朋友圈发文。

用当地警方的表述是:黄女士用侮辱性语言对正常执勤民警进行攻击谩骂,造成了恶劣影响。获悉该情况后,西林县公安局党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指示严厉打击查处该违法行为,维护公安民警良好形象和法律权威。当即对该名女子开展核查,并于当日下午依法传唤黄某到案,黄某对其在微信朋友圈公然辱骂公安交警进行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交警大队已将违法行为人黄某移交八达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处理,等待她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网络搜索发现,因骂一句“警察是土匪”而被拘留的案子,多得数不过来。

网络搜索还发现,同样在西林县的2021年11月,有男子就曾在朋友圈发了句“土匪,停不到5分钟”而被拘留5日。

有意思的是,梁某某这那次被拘留5日的原因,也并非是直接骂警察是土匪,同样是用了暗喻的修辞手法。

写到这里,给大家讲一个非常出名的故事。

清朝诗人徐骏某天在家安静读书时,因风吹乱了他的书页,逐诗兴大发,吟出了一句“清风不识字,何事乱翻书”的名句。

徐骏因这句诗成名,也因这句诗惹祸,被送上了断头台。

徐骏写的这句诗被传颂后,清朝当权者认为,“清风不识字,何必乱翻书”是诗人在嘲讽清朝统治者不识书,不适合统治。这“清风”诗案,非常典型地反映了封建专制统治下,文字是极易招祸的。

这就是历史上轰动一时的“清风”诗案。

在此,我非常严肃的奉劝广大网友们,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人民警察是国家法律的捍卫者和执行者,胆敢或明或暗地将警官比喻暗喻成“土匪”者,虽远必诛!

生活不仅有眼前的“土匪”,还有诗和远方的田野。

望各位谨言慎行,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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