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 记者 陈玉尧】3月13日晚间,A股上市公司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龙建股份)公告,收到黑龙江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张松滨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根据警示函,张松滨在担任龙建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期间,未出席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也未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黑龙江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黑龙江证监局表示,张松滨应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杜绝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黑龙江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

3月12日,上交所因同样原因,对张松滨予以监管警示。

记者注意到,在龙建股份2023年12月28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上,张松滨被选举为独立董事。但当天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张松滨即因个人原因缺席。

仅仅7天后,1月4日龙建股份公告,张松滨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因张松滨的辞职将导致龙建股份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张松滨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

但张松滨依旧未参加之后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据龙建股份公告,在本次选举之前,2023年12月12日,张松滨曾提交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并同意出任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责编:李文玉 | 审校:李金雨 | 审核:李震 | 监审: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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