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3月20日电 深交所20日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大信所”)、朱劲松、李华出具监管函。

  来源:深交所网站

  监管函称,上海证监局于2023年4月3日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大信所在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海防务)年报审计执业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是出具的天海防务2017年年度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泰州市金海运船用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海运,系天海防务全资子公司)虚构相关游乐设施贸易业务,导致天海防务2017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的虚假记载行为。2018年4月20日,大信所为天海防务2017年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前述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是对天海防务2017年财务报表的审计存在缺陷。

  大信所在对天海防务2017年年报审计执业中的风险识别与评估阶段、内部控制相关审计程序、金海运营业收入实质性程序存在缺陷。上述行为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2010年修订)第二十八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与舞弊相关的责任》(2010年修订)第十三条、第二十三条、第三十三条第三项,《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2016年修订)第十条、第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

  深交所表示,大信所及上述人员未严格执行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及相关规定,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4条规定。请大信所及相关人员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公开资料显示,大信所始创于1945年,1985年重建,是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恢复重建后成立的第一家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天海防务始创于2001年,2009年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业务聚焦于船舶综合科技类领域。业绩方面,天海防务2023年前三季度实现营收23.87亿元,同比增长33.7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931.2万元,同比增长9.6%。(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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