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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末年,郑国为周王朝实力衰退下,分封郑桓公的一个采邑性质领地。面对周王朝的内忧外困,郑桓公不得不考虑领邑的生存及发展,因此瞅准时机,谋求突破重围发展壮大是郑面临的首要任务。
在郑桓公及郑武公的精细谋划下,郑实行了东迁。郑的东迁是两周之际影响格局的一件大事,一方面,其促进了郑国的建立和发展,实现了国家性质的转变;另一方面,其对东周王朝、东部诸侯国的力量消长都有极大影响。
1、东迁计划的背景
周宣王后,继位的周幽王昏庸,周王朝危机四伏,而且天灾不断,又警示着周王朝的衰落。
《国语·周语上》载“幽王二年,西周三川皆震”“是岁也,三川竭,岐山崩”。
《诗经·小雅·十月之交》也记载了此地震情景:“烨烨震电,不宁不令,百川沸腾,山冢率崩,高岸为谷,深谷为陵。”
巨大的灾难给周王朝以沉重打击,使得“民卒流亡,我居圉卒荒”(《诗经·大雅·如旻》),以至于“邦国殄瘁”,周王朝已支离破碎,难以招架。
周幽王时期也是一个外患频仍的时代,戎狄势力强盛。
幽王任用品行不端的虢石父,宠爱褒姒,立褒姒子伯服为太子,而废免申后及太子宜臼,朝纲大乱,众叛亲离,使得“邦君诸侯,莫肯朝夕”。太子宜臼出奔其舅家申国,申侯联合缯国和西戎攻周,幽王于骊山身死国亡。
幽王在世时,太子宜臼在申侯及许文公拥立下于申地继位,是为周平王。幽王率军攻平王,申、缯联合西戎杀死了幽王及太子伯服,西周灭亡。
邦君与诸侯王朝职官于是在虢地立幽王之弟余臣,即是“携惠王”。携惠王在位第二十一年时,晋文侯在虢地杀了惠王。在没有王的九年时间里,邦君及诸侯不再朝周。晋文侯于是就在少鄂逆平王,并立平王于京师。
三年后,平王东迁洛邑,东周开始。晋人之兴盛开始于京师,郑武公的地位亦得以跃于诸东方诸侯之上。
在幽王集团与太子宜臼集团的王室争斗过程中,郑桓公的立场决定了郑的地位和走向。
幽王八年(公元前774年),桓公任职司徒,即接替在斗争中失败的皇父,可见桓公深得幽王信任,应为幽王集团中人。同年,幽王废申后及太子宜臼而立伯服为太子,郑桓公目睹幽王的行为后也深感危机,不得不考虑郑地的前途,因而请教于周史伯指点迷津。
2、东迁计划的原因
桓公问计周史伯见于《史记·郑世家》。
史伯分析了当时的形势,郑的出路不在镐京王畿而在成周区域,但成周洛邑四面不是王室宗亲便是戎狄蛮夷,他们或专横跋扈,或愚昧妄大,这样的地区显然是很难插足的,只有东部大河和济水以南地区,也即在济、河、洛、颍之间的虢、郐地域可作为郑立足的根基,并且要立即付诸行动,否则等宗周行将亡时怕为时已晚。
史伯之所以给郑选择虢、郐二国,是因二国国君骄奢无厌,且是幽王集团的追随者,而史伯预测幽王集团必定失败。
于是桓公听从史伯建议,先以周王朝司徒之名,向虢、郐两国提出寄孥与贿请求。孥、贿,即家族成员、臣隶及器用等。二国国君贪图钱财,也畏于桓公的身份,答应了郑的请求。桓公乘机“东徙其民洛东,而虢、郐果献十邑,竟国之”。随后在西周王朝败落后,二国反叛,郑国以讨伐为由带兵平定,占领虢、郐等地。
事实证明了周史伯的远见,史伯的一席话对郑桓公的立场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从后来桓公随幽王死难于骊山下来看,他还是幽王的跟随者,但到其子郑武公时就已转变成为平王集团的拥护者,后来保驾周平王东迁,成为东周王朝的功臣。郑武公及其子郑庄公与周王室的关系都极其密切,先后任王朝卿士,这为郑国于中原的发展提供了政治保障。
后世史书皆载郑桓公是在担任司徒后听取了周史伯之谏。因此,关于史伯论郑,主要来源于《国语·郑语》,但其成书于战国晚期,因而郑之东迁计划极可能是郑桓公的长远谋略,并不见得全是周史伯的神机妙算,或只是借他之口而已。
3、东迁计划的实施
郑为西周王畿内采邑,在灾难频繁的西周晚年,寻求生存和发展的机会,郑桓公问计于史伯而制订了东迁计划。
计划实施起来当然要有一定的基础。首先,郑桓公的司徒身份,是其向外开疆拓土的有利条件。
据金文考证,司徒除管理土地、农林渔牧业外的生产及收取赋税外,到西周后期权力逐渐增大,还掌控着国家的兵权。
舀壶盖铭有“更乃祖考作冢司土于成周八师”,西周王室的两大武装支柱为“西六师、殷八师”,“西六师”为镇守宗周的六师,“殷八师”即为周王室的“成周八师”,成周八师控制地域广,人口数量多,实力也强。
史伯给桓公计策中的“以成周之众,奉辞伐罪”,就是让郑桓公率领成周八师讨伐骄侈的虢公和郐仲,也即是利用了司徒拥有兵权之便。
再者,郑桓公精通笼络人心之术。
郑建立后,郑桓公对封地经营有方,注重与民众的关系,得到人们的爱戴。
《史记·郑世家》:
“宣王立二十二年,友初封于郑,封三十三岁,百姓皆便爱之,幽王以为司徒。和集周民,周民皆说,河洛之间,人便思之。”
史伯也说:
“虢、郐之君,贪而好利,百姓不附。今公为司徒,民皆爱公,公诚请居之,虢、郐之君见公方用事,轻分公地。公诚居之,虢、郐之民皆公之民也。”
关于郑东迁计划的实施,古本《竹书纪年》载:
“晋文侯二年(公元前779 年)同惠王子多父伐郐,克之。乃居郑父之丘,名之曰郑,是曰桓公。”
而今本《竹书纪年》则为:
“(幽王二年)晋文侯同王子多父伐鄫,克之。乃居郑父之丘,是为郑桓公。”
这是说在桓公任司徒前五年,就联合晋侯伐郐,这条史料引起学者的争议。现在多数学者多认同今本《竹书纪年》所载,前者应为《水经注》所引有误,“惠王”应为“厉王”,伐“郐”应为伐“鄫” ,“鄫”国则为桓公任司徒前的厉王时期曾代表周王室讨伐的鄫国,《国语》中为“缯”,幽王十一年(公元前771年),申侯联合缯国,与犬戎一起攻破镐京,可见缯国为周的宿敌。
这样才与《国语·郑语》及《史记·郑世家》所载相吻合,桓公听取周史伯谏议而寄孥与贿于虢、郐,虢、郐二国之君畏于权势,贪其贿赂,欣然应允,并使其他八邑也接受郑之请求,可见应在桓公任司徒(公元前774年)后,郑才开启东迁计划,利用为周王主政的便利而行其私欲。
今本《竹书纪年》《史记》均载郑桓公与幽王战败于骊山下戏地,被犬戎所杀,也就不可能再于二年及四年灭郐、虢,居于郑父之丘的应为郑武公。因而郑国东迁计划实施应为公元前 774 年至前 769 年。
4、最初的聚居地
东迁计划实施开始后,郑桓公将郑氏家族的产业,由宗周畿内郑地东移到成周,暂寄于东虢和郐国等十邑。关于“十邑”历来有争议。
《史记·郑世家》: “而虢、郐果献十邑,竟国之。”梁玉绳曰: “十邑中八邑,各为其国,非虢、郐之地,无由献之也。”《集解》引虞翻曰: “十邑谓虢、郐、鄢、蔽、补、丹、依、輮、历、莘也。”
《国语》史伯语: “若克二邑,邬、弊、补、舟、依、柔、历、华,君之土也。”
十邑名称,史书所载略有差异,其中的“华”,为古华国,《水经注》中称为“华城”“华阳城”,西周末年已沦为等级较低的封国,故《史记》所载还是正确的。
其他八邑虽是独立的封国,但依附于郐、虢等级高的诸侯国,因而“虢、郐果献十邑,竟国之”。
十邑,文献所指虢、郐、鄢、蔽、补、丹、依、輮、历、莘也,或虢、郐、邬、弊、补、舟、依、柔、历、华,略有差异。
其中密、管、祭、虢、郐等皆为西周时期的封国,其他或为夏商时所封,西周时仍为的小国或封邑。
密国,西周时分封的姬姓小国。商末周文王灭佶姓密须国之后,在其旧地重新分封同姓建姬姓密国,原在甘肃灵台县一带,为周人捍卫西土的屏障。
西周中期,密康公因得罪周共王而遭灭国,周共王将密国重封于今河南新密市境内。
齐思和先生考证曰:“且新密者,别于故密而言,新密亦曰新城,则其为新建之城可知。”
《汉书·地理志》河南郡故市密条下:“故国,有大騩山,潩水所出,南至临颍入颍。”
王先谦补注:“《晋志》:密,周畿内国。《周语》:有密康公,王灭之。后属郑,为新密,亦曰新城。”
梅,商代子姓封国。《元和姓纂》:“殷后,纣时有梅伯,以国为氏。”地域在今河南新郑西北与郑州南郊一带。商末,因梅国之君向商纣进谏而遇害,梅国灭亡。
管,西周封国。周武王灭商后分其弟叔鲜于管,建立管国,地域在今郑州市、中牟县及荥阳市一带。管是西周初期的东方重镇, “直天下大逵,肘武牢而咽东夏”,担负监视震慑殷人的作用,地位显赫。《竹书纪年证》载: “管叔自作殷之监,东隅之侯,咸受赐于王。”
周成王继位后,周公摄政,管叔因勾结蔡叔、武庚叛乱被杀,管国废为邑。
《史记·管蔡世家》: “封叔鲜于管,封叔度于蔡。”《集解》杜预曰:“管在荥阳京县东北。”
《正义》引《括地志》:“郑州管城县外城,古管国城也,周武王弟叔鲜所封。”
《战国策·魏策》注管:“河南管城注,在京县东北。补曰:郑州管城县。”
祭,西周时周公姬旦第五子祭伯的封国,在今郑州市金水区祭城乡。古称祭伯城。杜预《左传》注: “祭国,伯爵也。”
郐,为郐国,是个古老的国家。
今本《竹书纪年·帝喾高辛氏》:
“十六年,帝使重帅师灭有郐”,郐灭亡。有郐为共工氏之后,因重黎与共工有郐氏有血缘关系,故“诛之不尽”,被帝喾所杀,连带其弟吴回也被砍一臂。吴回生陆终,陆终生六子,商朝时,其四子会人求封于郐地,名郐国。后周灭商,承认其统治,再封于郐。《诗经·郐风》即郐国之民歌。郐国故城有人认为在新密市东35公里的曲梁乡大樊庄古城寨村城址。
东虢,周文王分封其弟虢叔的封国,在今河南省荥阳一带。《汉书·地理志》: "东虢在荥阳,西虢在雍州。”
华,商、周时期的封国。周穆王命簋铭:“唯十又一月初吉甲辰,王在华,王锡命鹿,用作宝彝。”
唐兰释:“华,地名,在今河南密县,西为嵩山,是夏族旧居,所以华即是夏,中华民族起于此。”
《史记·秦本纪》:“(昭襄王)三十三年,客卿胡伤攻魏卷、蔡阳、长社,取之。击芒卯华阳,破之。”《集解》: “司马彪曰:华阳,亭名,在密县”。
华阳故城,位于新郑市北约20公里的华阳寨。
补,补国历史可追溯至炎黄时期。《路史·国名纪六》:“炎帝伐补、遂。史伯云:邬、蔽、丹是也。《姓苑》有补氏。”
商、周时期,补为小国继续存在,地域在今河南省新密市境。春秋时被郑所灭。
舟,或称舟人,夏、商时秃姓国。《国语·郑语》:“秃姓舟人。”韦昭注:“秃姓,彭祖之别。舟人,国名。”《路史·国名纪一》: “秃姓亦有舟人,明为国也。”
《国语》载史伯所说“十邑”中的舟,即舟人之邑,应是古舟国所在地,离郐、號不远。在今河南新郑境内。
鄢,商周时妘姓小国。《姓氏·急就篇》:“鄢氏,妘姓国,后为氏。”
地域在今河南省鄢陵县一带,鄢国故城在今鄢陵县城北9公里彭店古城村。郑灭鄢后,将其遗民迁至新郑附近,称“衍”(今郑州讪北10公里处)。
蔽、依、柔今地点不明确,应分布在今郑州洛阳一带。
从文献记载来看,郑桓公对此苦心经营。
郑玄《诗谱·桧谱》中说:“郑桧同地,郑国之都非郐也,但二城不甚相远,故于桧言祝融之墟,见郑因国其地,言其境界所及,非谓郑居郐都也。”
郑桓公有时也居住于此,可能已开始在此营建新城,其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站稳据点后就有吞并郐国之心。
《国语》载,“桓公通于郐夫人”“先郑伯在善于郐公者,通乎夫人以取其国”。
《韩非子》:
“郑桓公将欲袭郐,先问郐之豪杰、良臣、辩智、果敢之士,尽与姓名,择郐之良田赂之,为官爵之名书之,因为设坛场郭门之外而埋之,衅之以鸡豭,若盟状,郐君以为内难也,而尽杀其良臣,桓公袭郐,遂取之。”
郑桓公采用通奸、贿赂手段,趁机占领郐国土地。因此桓公时期,郑国凭借地的方式,先“寄孥与贿”,后又迁都于漆洧之间的“郑父之丘”,即“轩辕丘”“有熊之墟”,和当地的虢、郐有过一段政权并存的时间。
5、东迁计划的完成
东迁计划实施起来还要有民众的支持。郑桓公利用自己的身份威望笼络人心,突出的表现就是和商人订立盟约,取得他们的拥护和支持。
周政权平定武庚叛乱后,把商遗民迁于成周,筑城拘制,“成周既成,迁殷顽民”,“毖殷顽民,迁于洛邑”,商人后裔实际上是处于一种被监视的奴隶状态,他们既无权利,也无地位,只有做买卖维持生计,“肇牵车牛,远服贾用,孝养厥父母”。
周代贵族不屑经营买卖,一般庶民只能种田,做买卖逐渐成了殷民的职业,形成以经营货品为职业的固定人群,称为商人。
关于桓公与商人的盟约,见于《左传·昭公十六年》子产所述:
“昔我先君桓公,与商人皆出自周,庸次比耦,以艾杀此地,斩之蓬蒿藜藋而共处之。世有盟誓,以相信也,曰:‘尔无我叛,我无强贾,毋或匄夺。尔有利市宝贿,我勿与知。’恃此质誓,故能相保,以至于今。今吾子以好来辱,而谓敝邑强夺商人,是教敝邑背盟誓也,毋乃不可乎! ”
杜预注: “桓公东迁,与商人俱。”
商人与已迁的郑国人在虢、郐等十邑之地开始了最初的开发,为以后郑国东迁做准备。
东迁计划还实行奖励生育政策,增加人口。郑国新的迁移之地原为殷商故地,其居民保留着悠久的民俗民风,加上郑国商贸兴旺发达,商人流动性较大,逐渐形成了郑国的淫化之风,春秋时期表现非常突出。郑国独特的风俗文化,有人认为有悖于周公之礼,对春秋时期社会风气有很大影响。
近年来的考古资料证明了,郑桓公时期确已开始迁民于中原地区。河南小高庄、仓城一带发现有西周晚期的文化聚落遗址,从出土文化遗物的时代特征分析,对比宗周和洛阳两地的西周文化分期,其时代均为西周晚期。
文化特征和春秋早期形成的郑文化特征,既有较明显的区别,又有一定的联系,并和洛阳西周文化的发展一脉相承,我们认为这种文化特征是西周晚期郑文化东渐和当地的郐文化发展尚未交融阶段的遗存。
郑之东迁是逐步发展向前推进的。先是以借地方式取得据点,桓公“徙其民”,营建新城,对周围实行蚕食政策,扩充地盘,扩大影响,为郑全部东迁做准备。至周平王东迁后,则由郑武公灭掉虢、郐二国,吞并十邑,郑举国迁于新郑之地,实现了由畿内采邑向列土封疆畿外诸侯国身份的转变。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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