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途中顺手参与抽奖,运气爆棚中的大奖究竟算谁的?近日,一位上海某公司的实习生小金(化名)在社交平台发帖称,自己因公出差,在活动现场参与集章抽奖,意外抽中了一张价值约3000元的GeForceRTX5060显卡。然而,还没来得及高兴,随行的公司同事便告知他“显卡属于公司财产,财务已经知道了,需要上交”。

11月20日,小金告诉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在与公司多轮“约谈”后,虽然公司最终不再强行索要显卡,但也暗示他“另谋高就”。目前,小金已提交了离职申请。随着相关帖子在网络发酵,关于“打工人因公出差的中奖归属”问题引发了网友热议。

因公出差参加集章抽奖

抽中显卡后被要求“充公”

据小金介绍,他是上海某公司的实习生,8月底刚刚入职。11月14日,他受公司委派前往苏州,参加一场由英伟达(NVIDIA)主办的路演活动。当天活动现场有多家企业参与,气氛热烈,主办方开设了一个面向现场观众的集章抽奖活动。

现场的集章抽奖卡及活动规则

从帖子中晒出的抽奖卡来看,该集章抽奖活动需要观众在展区集齐9个展位的LOGO章方可参与抽奖。抽奖规则明确注明是“仅面向现场观众”,且要求“每人限领一张集章卡”。当天活动间隙,小金领取了一张集章卡。之后,在去洗手间时顺便去各个展位完成了盖章,“当时同行的同事并没有去,而是把他的卡给我,让我帮他也集一下章。”小金回忆道。

小金抽到的显卡

令小金意外的是,当天自己运气爆棚。在下午6点左右的开奖环节,主持人直接念出了他的名字。他幸运地抽中了一张GeForce RTX 5060显卡,市场价值约3000元。然而,中奖后的喜悦并未持续太久。

小金告诉记者,领完奖后,随行的同事先是私下建议他“要不卖了换钱”,但小金表示想留着自己组装电脑使用。没想到,当天晚上,该同事给小金发来消息并打来电话,“这个事情财务那边也知道了,你是代表公司参加活动,出行费用由公司承担,这个显卡理应属于公司财产,下周一你把它带过来。”

“虽然奖品价值不算特别高,但这是我人生中过的第一个大奖,我非常在意。”小金表示,更令他感到气愤的是被“套路”的感觉。

11月17日(周一),他到公司后,特意去咨询了财务部门,结果发现所谓的“财务已知情”并不属实,财务人员表示对中奖一事毫不知情。

小金与同事的聊天记录

小金告诉记者,随后几天,公司高层介入后,公司为此事开了两次会商讨,并对他进行了约谈。虽然最终没有强行没收显卡,但在最后一次沟通中,公司人事找他谈话,委婉地表示事情闹得比较僵,“抬头不见低头见”,建议他“找找别的公司”。

“既然公司没有明确的规章制度,是临时商议决定的,我觉得不太合理。”小金表示,在听了人事的建议后,11月19日晚,他主动提交了离职申请。

记者注意到,在小金发帖的评论区中,绝大多数网友站在了小金这边:“凭运气中的奖,凭什么充公?”“让他出示公司委派你抽奖的文件”,也有网友调侃道:“如果抽中罚款5万,公司是不是也替你交?”

类似“中奖归属”争议并非个例

记者梳理发现,因公参加活动中奖,奖品被公司索要的情况在职场中并非首次出现。类似地,像是“出差期间买彩票中奖”“公司年会抽奖中奖”等事件,近年来也曾多次被媒体报道过。记者注意到,在这些案例中,法院或法律专业观点均明确表示,所有权归属参与抽奖或购买彩票的个人,与公司无关。

针对小金抽中显卡被要求“充公”一事,海南昌宇律师事务所唐泰律师分析认为,界定奖品归属的关键,在于判断该奖品的获得是基于个人的“运气所得”,还是履行“职务行为”的成果。

唐泰律师指出,此类争议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员工参与抽奖是受公司明确指派,或奖品是主办方明确赠予参会企业本身的“商务赠予”,那么该奖品可能构成公司财产。但在本次事件中,根据描述,抽奖活动面向的是“现场观众个人”,中奖具有偶然性。员工在工作间隙自愿参与,通常被视为个人行为,而非直接的职务行为。

(来源:紫牛新闻)

延伸阅读

上海一女员工在公司上厕所竟被同事一再偷拍,报警维权后,公司提出让她和偷拍的同事一起离职,令女子难以接受……

事件回顾:

女员工公司如厕,遭同一人偷拍2次

30岁女子周亚(化名)在上海的一家公司,从事教培行政工作,时间还要回到今年5月↓

2025年5月1日,周亚在公司一楼的女厕如厕期间,突然发现有人正用手机从隔间下方对自己进行偷拍。惊恐之余,她立马收拾好衣服从女厕所出来,并且堵在了门口。

“出来之后我找人叫保安过来,而偷拍我的人听到动静之后,也从女厕所出来了。”令周亚吃惊的是,偷拍者竟是和自己同在公司上班的李坤(化名)

“我们共事了两年之久,他性格算比较好相处,我真的没有想到偷拍我的人竟然是他,那一瞬间,整个人懵掉了。”

周亚向记者表示,从发现偷拍者是同事李坤之后,除了惊恐以及愤怒,她也想到了公司的声誉,于是决定私下进行处理,并没有选择报警。

“我向公司负责人报告了一切。同时也提出辞退偷拍者的诉求。”在公司的调解下,李坤给周亚写了道歉书,并进行1万元的赔偿。

男同事写的道歉信

“事情发生之后,公司表示愿意辞退李坤,但是却迟迟没有辞退”,周亚万万没想到,偷拍事件竟再次重演!

2025年8月18日,周亚发现,在公司二楼女厕,李坤再次出现在了自己厕所的隔间外面,“这一次,我不再沉默,毅然选择了报警”。

当天,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对周亚报侵犯隐私一案,进行了立案,并查明李坤在2025年8月18日于公共女厕所的一隔间内,实施了侵犯隐私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对李坤处以行政拘留7日,处罚金300元。

闵行分局对男同事作出行政处罚

本以为噩梦已经结束,但一次公司的谈话让周亚再次濒临崩溃

女员工被要求与偷拍者“捆绑”辞退

因此患上中度抑郁

2025年8月30日,公司校区负责人告知周亚,公司决定让偷拍者在行政拘留结束后,于9月返岗工作,直至月底再行辞退。“我不同意,于是公司提出,如果让他走,我也一起走。”

周亚认为,自己报警的维权行为给公司带来了麻烦,“由于此事,我患有中度抑郁,也有离职的想法”

周亚身患中度抑郁

无奈之下

周亚向公司索要辞退通知书

却遭到断然拒绝

2025年10月1日,“公司说,拿了赔偿,偷拍不吃亏,被偷拍很丢脸,这些话让我真的很难受。”

2025年10月3日周亚和公司协商同意离职。

2025年10月17日,记者联系该公司负责人,对方表示,该员工已主动离职,并且是在办公室人员都在的情况下面提出的,另外公司也同意了她提出的补偿国庆节3倍工资的要求。

当记者向该负责人追问,是否主动要求周亚离职时,对方要求到仲裁机构进行沟通,并且需要第三方在场。

至今,周亚一直在家进行身体休养。

“作为一名受害者,我在遭遇侵害后,不仅没有得到关怀还面临失业,让我精神处于崩溃边缘”。

律师观点:

女员工可向公司主张赔偿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律师付建表示,因公司未对厕所等私密区域采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而且在首次偷拍事件后并未整改,进一步证明其管理失职,存在过错,被偷拍女性也可以向公司主张赔偿责任。

如果所在公司因为此事要求受害方辞职并进行施压,受害方可以录下相关证据,被辞退后1年内,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追讨违法解除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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