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3月21日电 深交所21日向四方精创下发关注函,追问将募投项目“建设投资”与“项目实施费用”从3:1的投入改为1:3的依据及合理性,将资本化支出大幅调整为费用化支出是否实质改变募投项目或募集资金用途。

关注函截图

  2024年3月15日晚,四方精创披露《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募投项目建设期延期的公告》,显示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放式智能金融微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金融平台项目”) 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将细项“建设投资”调整1.4亿元至细项“项目实施费用”。

  本次调整后,“建设投资”自2.16亿元降至7561万元,“项目实施费用”自7300万元增加至2.13亿元。同时,公司拟将前述项目建设期由2024年3月延期至2025年3月。

  对此,深交所要求:

  1.说明金融平台项目的已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和建设进度,细化至项目各内部投资结构;

  2.说明“项目实施费用”的具体内容,调整后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测算过程及依据;说明申报时项目预测过程及依据,“建设投资”与“项目实施费用”是否存在配比关系,本次调整将3:1的投入改为1:3的依据及合理性,若申报时“建设投资”与“项目实施费用”投入为1:3是否将实质性影响审核结果,将资本化支出大幅调整为费用化支出是否实质改变募投项目或募集资金用途。

  3.说明“建设投资”大幅减少的情况下建设期仍需延长1年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变相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应由公司承担的成本与费用。

  资料显示,四方精创成立于2003年,于2015年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是为境内外商业银行提供IT服务外包,公司的主要产品是咨询、维护及产品授权、软件开发、系统集成。

  业绩方面,2023年前三季度,四方精创实现营收5.18亿元,同比增长6.6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54.48万元,同比增长11.66%。

  二级市场上,四方精创21日收涨0.93%报9.78元。(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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