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 | 高语阳
3月1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中央纪委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首次从制度层面构建起日常评查、全面评查、专项评查三位一体推进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机制,保障和提高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质量。
网站截图
每五年实现一次评查全覆盖
《意见》指出,评查工作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统一组织实施,案件审理部门具体牵头,其他有关部门共同参与。
要做实做细日常评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派出纪检监察工委结合报批、备案案件等审理工作同步开展评查并及时通报反馈;
要定期开展全面评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每5年实现对派驻机构、派出机构和下一级纪检监察机关的评查全覆盖;
要针对性开展专项评查,对重点领域、特定案件或者一段时期内影响案件质量的突出问题开展评查。
案件质量评查的基本标准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管理规范、执行到位。
落实高层部署要求
政知君注意到,《意见》的印发有两大背景。
首先是落实高层对于“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的部署要求。
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召开
1月9日至10日,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召开。
习近平在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指出,纪检监察机关要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要完善内控机制,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对纪检监察干部从严管理,对系统内的腐败分子从严惩治,坚决防治“灯下黑”。
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中央纪委书记李希作工作报告。在部署2023年工作时,李希指出,要不断健全完善纪检监察法规制度体系,研究修订党纪处分条例,健全监督执纪执法操作规程,完善办案程序衔接机制,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评查制度。
《意见》便是落实“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的重要举措,是纪检监察机关强化内部监督制约的重要手段。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审理室相关负责同志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审理室作为《意见》的牵头起草单位,将以制定和落实《意见》为抓手,指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更好发挥评查工作在保障和提升案件质量方面的功能作用,推动提升全系统执纪执法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强化内部监督和制约
第二个背景是全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
李希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指出,要扎实开展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
其中,要强化内部监督和制约,完善回避、保密和过问干预案件登记备案等内控制度,健全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体系,确保执纪执法权正确行使。
2月24日,全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议召开,李希在会上部署工作。
李希发言 视频画面
李希指出,要以最鲜明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果断的行动坚决查处“两面人”、坚决防治“灯下黑”,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要清仓起底全面处置线索,刀刃向己主动说清问题,严肃认真坚决清理门户,动真碰硬重点推进整改。
随后,《中国纪检监察杂志》刊发解读文章称,要扎扎实实开展教育整顿,以彻底自我革命精神打造纪检监察铁军。
其中,要围绕纪检监察权力运行重点环节,进一步优化内部工作流程,把监督执纪执法权关进制度笼子,把严管严治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要强化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确保纪检监察机关权力正确行使。
文章还指出,要把教育整顿与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部署的主要任务紧密结合起来,与正在做的工作结合起来,与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结合起来。
最新中央纪委《意见》的印发,正是强化内部监督和制约的举措之一。
将有关情况作为考核评优重要参考
中央纪委最新发布的《意见》还指出,要成立评查组,采取评分制,通过审阅案卷、现场访谈等方式对案件质量进行审核并量化评分,经集体讨论后,分别评定为优秀案件、合格案件、瑕疵案件和不合格案件4个等次。
对被评查单位积极履行职责,有效解决案件质量问题,以及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等情形予以加分;对被评查单位经评查反馈后未整改到位,再次出现同类质量问题的情形从重予以扣分。
对案件质量整体水平较高的单位予以表扬;对案件质量普遍较低的单位予以批评。
同时,探索建立案件质量评查专项档案,将有关情况作为对被评查单位及其部门、人员开展日常监督管理、考核评优的重要参考。
资料|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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