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3日讯 深交所网站6月1日披露了关于终止对德和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和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审核的决定。

    

  深交所于2023年2月27日依法受理了德和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并依法依规进行了审核。 

  日前,德和科技向深交所提交了《德和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保荐人向深交所提交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德和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4年修订)》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对德和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审核。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高性能绝热节能材料研发、生产、销售以及安装服务的企业,为国内知名的绝热节能工程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管金国直接持有公司2,770.0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21.87%;同时,管金国持有嘉兴德旺15.95%的出资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嘉兴德旺持有公司2.62%股权;管金国持有嘉兴嘉德1.8072%的出资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嘉兴嘉德持有公司2.62%股权;管金国持有嘉兴德港3.00%的出资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嘉兴德港持有公司1.58%股权,管金国的配偶钱清清直接持有公司0.67%股份。管金国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及通过一致行动安排合计控制公司29.36%的表决权,且管金国持有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对公司日常经营和股东大会决议能够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管金国为公司控股股东。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管金国、陈明德和陈静,即三人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钱清清和嘉兴德旺、嘉兴嘉德、嘉兴德港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中,管金国与钱清清系配偶关系,陈明德与陈静系父女关系,管金国同时担任嘉兴德旺、嘉兴嘉德、嘉兴德港的唯一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保证公司的长期持续稳定发展,管金国、钱清清、陈明德和陈静四人已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四人就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决策事项保持一致行动。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管金国直接持有公司21.87%股份,并通过作为嘉兴嘉德、嘉兴德旺、嘉兴德港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合计间接控制公司6.82%的表决权;陈明德直接持有公司7.90%股份,陈静直接持有公司2.37%股份,一致行动人钱清清直接持有公司0.67%股份。管金国、陈明德和陈静直接或间接控制及通过一致行动安排合计控制了公司39.63%的表决权。 

  德和科技原拟在深交所主板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4,222.00万股(不含超额配售选择权),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原拟募资56,800.00万元,用于年产15000吨聚氨酯深冷复合材料生产基地及研发基地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德和科技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是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是田尚清、刘佳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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