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今天,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黄永存、黄永裕等47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作出二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黄永存、黄永裕、钟亚光等3人的死刑判决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广东高院对黄永存等47人涉黑案二审宣判
此前,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妨害公务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催收非法债务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等,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黄永存、黄永裕死刑;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钟亚光死刑。其余4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死缓至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对各被告人依法判处了财产刑。宣判后,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
法院审理查明,上世纪80、90年代,黄永存与弟弟黄永裕纠集多人,在廉江市多处开设赌场、打架斗殴。1999年、2002年,黄永存、黄永裕为抢夺地盘,指使钟亚光等人枪杀他人,致2人死亡。自此黄永存、黄永裕团伙恶名远扬,一方面通过故意伤害、开设赌场、强迫交易、敲诈勒索、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不断扩张势力范围;另一方面采用非法手段垄断废铁、废胶收购及水泥熟料运输市场等行业,攫取巨额非法利益,逐步形成了以黄永存、黄永裕为组织者、领导者,钟亚光等人为骨干成员,人数众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先后实施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妨害公务、故意毁坏财物、敲诈勒索、聚众斗殴、非法拘禁、开设赌场、寻衅滋事、强迫交易、催收非法债务等37宗违法犯罪行为,致2人死亡,39人受伤,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当地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极其恶劣影响。
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及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依法作出上述裁定。
上诉人亲属、被害人亲属及社会各界群众八十余人旁听了宣判。
案情回顾
涉案资金约1.7亿元!广东公安摧毁黄某存特大涉黑恶犯罪团伙
(2021年)4月28日凌晨,广东省公安厅指挥江门、湛江两地警方组织精干警力,在湛江及珠海、佛山、惠州和广西南宁等地开展统一收网行动,成功打掉湛江廉江市以黄某存、黄某裕为首的特大涉黑恶犯罪团伙,共抓获团伙成员51名,现场缴获枪支2支,查获现金人民币620万元,冻结涉案资金约1.7亿元,扣押手机、电脑、银行卡、管制刀具、借据、房产证及合同一大批。
去年以来,省公安厅陆续接到群众举报黄某存等人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即组织力量开展核查,并指定江门市公安机关异地立案侦查。经过近半年的缜密细致的侦查,最终查明该涉黑恶犯罪团伙的组织架构及相关违法犯罪事实。
经初查,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黄某存等人利用家族势力,从开设赌场起步,不断积累经济实力和社会人脉,先后网罗苏某辉、钟某光、高某波等吸毒和社会闲散人员形成黑恶势力,通过暴力方式实现对当地货物运输、建材销售行业的非法垄断,并通过各种非法手段逐步插足当地酒店、担保、车辆检测、石材、货车运输等行业,非法攫取巨额经济利益,严重破坏当地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近年来,该团伙虽通过“以商养黑,以黑护商”,企图披上合法外衣以逃避打击,终在28日凌晨悉数落网。
查获涉案物品
查获涉案物品
案件收网后,当地群众奔走相告,拍手称快,自发鸣放鞭炮庆祝,积极检举揭发该团伙违法犯罪线索,行动初步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公安机关欢迎知情群众积极举报该团伙更多的犯罪线索。
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表示,该案侦破成功打响了广东公安全面开展“八大专项行动”的第一枪,有力响应党中央关于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的部署要求,充分彰显广东公安与黑恶势力斗争到底的鲜明立场和坚定决心。全省公安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公安部工作要求,以保安全、护稳定的实际成效充分展现政治担当、使命担当和责任担当,全力为建党100周年安保营造良好社会治安环境,向党和人民交出平安大考的满意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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