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4月8日电 深交所8日再次向*ST美尚下发关注函,追问审计机构是否可以信赖公司的内部控制等。这是*ST美尚3月27日披露《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的公告》后收到的第二封关注函。
关注函称,3月28日,深交所向公司发出《关于对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4〕第57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在2024年4月1日前回函,截至目前,公司及年审会计师仍未提交回函并对外披露。
对此,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就《关注函》各项问题已开展的工作及具体进展,公司董事会、高管团队成员以及中介机构对关注函问题的回复是否存在重大分歧,并结合上述情况说明公司未及时提交回函的具体原因、合理性及后续具体回函安排,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
关注函提到,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澄宇所”)对衡南煜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7个项目全部进行了函证。
深交所要求澄宇所结合《关注函》事项进一步说明:
(1)请说明年报审计过程中是否严格遵守审计准则等有关规则要求,保持合理的职业怀疑,充分关注可能影响公司营业收入的事项,并说明对营业收入执行的审计计划和执行审计程序,对函证审计程序可靠性的评价情况。
(2)请说明上述7个项目的函证方式、内容,是否列明拟函证信息。
(3)请详细说明上述7个项目回函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收到回函时间、回函主体、回函主要内容等,是否存在与发函内容和前期信息披露不符事项,对2023年年度报告财务报表及审计意见类型是否存在重大影响,如是,请说明可能影响的财务报表科目和金额,与前期业绩预告数据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对审计意见类型的影响情况;上述信息对财务报表使用者决策判断是否可能产生重大影响,是否应当披露,如否,请说明不予披露的原因及合理性。
(4)请说明针对回函不符的函件采取的进一步审计程序,如只通过电话访谈进一步验证,请说明是否执行了充分、有效的审计程序。
(5)请说明正在实施特别审计程序的具体内容及审计进展,并说明特别审计程序是否充分、有效并足以说明收入的真实性。
(6)请结合上述7个项目合同工程款支付条款、施工节点、银行流水、回款金额等,说明与应收账款相关的销售与收款循环评价和测试情况,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认定是否存在重大报错风险,是否可以信赖公司的内部控制。
(7)请说明《关注函》回函决策的主要过程,包括但不限于关键时间节点、决策内容和决策人员等,并说明自成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以来,就历次关注函回函内容是否保证澄宇所回复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8)请说明是否存在或有收费或影响独立性的其他事项。
值得注意的是,*ST美尚3月31日晚公告披露,因涉及连续多年财务造假并欺诈发行,公司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ST美尚2015年招股说明书、2015年至2019年年报、2020年半年报等信息披露文件均存在虚假记载;且公司还存在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及资金占用、非公开发行股票行为构成欺诈发行等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决定对时任财务经理、财务总监钱仁勇,时任会计机构负责人吴运娣等8人分别处以5万元至70万元不等的罚款。
*ST美尚在公告中表示,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目前正处于补充材料期间。
此外,因上述事项,*ST美尚、时任董事长王迎燕及时任董事徐晶已于2023年7月收到证监会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证监会对*ST美尚、时任董事长王迎燕及时任董事徐晶合计处以2893万元罚款。同时,证监会决定对王迎燕采取证券市场终身禁入措施。
公开资料显示,*ST美尚主营业务为生态修复与重构和园林景观建设。生态修复与重构主要包括湿地生态修复与保护、城市湿地公园、面源污染生态拦截与治理、河道综合治理、矿山修复、边坡治理及土壤修复等。
业绩方面,*ST美尚预计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2亿元至-4.4亿元,同比变动9.75%至35.95%;预计实现营收1.09亿元至1.4亿元,上年同期为13292.43万元。
二级市场上,*ST美尚8日低开震荡,截至发稿时报1.02元,跌幅7.27%。(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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