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吴君

4月2日,湖北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白渊在第33个全国税收宣传月“税助民企会商日”暨亲清政商座谈会上表示,民营经济在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中是绝对的受益主体。2023年,湖北民营经济纳税人缴费人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791亿元,占湖北全省的85.8%,比入库税收比重高了31.3个百分点。

从全省看,近年来湖北民营经济由少到多、由小到大、由弱到强,曾一度创造了全省五成以上的GDP、六成以上的税收、七成以上的社会投资、八成以上的新增就业岗位、九成以上的经营主体,2023年湖北有16家企业入围中国民企500强,数量居全国第八、中部第一。

从税收层面看,目前湖北157.54万户企业纳税主体中,民营企业有154.00万户,占比达97.75%;2023年全省民营经济共提供税收收入3061亿元,占全省税收收入总量的54.5%,支柱作用愈发明显。

据介绍,湖北省累计有173户金融机构享受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免征增值税政策,累计减免税费7亿元,从供给端有效减轻了小微企业贷款压力;通过深化银税互动,帮助12.77万户小微企业获得纳税信用贷款1606.8亿元,有效解决了企业融资难、抵押难问题;先后为民营企业办理留抵退税171.19亿元,占全省的81.52%,按照一年期LPR利率3.65%计算,为民营企业节约了大笔利息资金;通过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共为民营企业减免税款152.93亿元,有力促进企业创新发展。

友情提示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皆来自互联网,仅供参考及分享,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用途;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联系邮箱:10424636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