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4月23日讯(记者 周曼)近日,网友“gdvsl56”通过红网《问政湖南》栏目发帖,恳请将生长激素药剂列入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帖文发出后,红网记者采访湖南省医保局相关负责人,就该问题进行解答。

4月19日,网友“gdvsl56”在红网《问政湖南》发帖,称自己是湖南省湘乡市翻江镇的一位村民,家中孩子一直不长个子,本月在湖南省人民医院检查,为生长激素缺乏所致,需要每天注射生长激素,直至骨骼闭合。

“生长激素药物非常昂贵,1020元一支,一支按目前体重仅注射6次,随体重增加费用增加,目前每月需花费5000元左右,几年下来就是30万左右。医院医生说目前此类药物报不了医保,我们也拨打了湘乡市医保局的电话,也说此类药物未纳入医保,湖南是报销不了的,所有的费用需全部自费承担。”网友表示,普通的农村家庭难以负担如此高昂的费用,但希望孩子得到有效的治疗,不因身高成为终身的遗憾,恳请将生长激素药剂列入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湖南省医保局回复,“人生长激素(重组人生长激素)”在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范围,国家规定的限定支付范围为“限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目前,我省城乡居民参保患者可按照门诊统筹报销政策在基层医疗机构(如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治疗购药享受医保报销。达到住院收治条件的,可通过住院治疗购药享受医保报销。

湖南省医保局提醒,医保业务办理属于参保地属地管理,具体报销政策需要咨询参保地医保部门。同时,需要符合“人生长激素(重组人生长激素)”“限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两个条件,否则不符合报销规定。

随后,记者拨打湘乡市医保局电话,经查询,工作人员表示,重组人生长激素属于医保药品目录范围,如果符合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条件,住院治疗可以享受医保报销,但门诊无法进行报销。

同时,湖南省人民医院表示,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患儿如果在医院住院,可按医保政策报销人生长激素(重组人生长激素)费用,湖南省人民医院为省级三甲医院,不属于基层医疗机构,不能够报销门诊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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