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机构对IPO报价违规行为采取严厉措施,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和维护市场秩序】

4月7日,深交所官网发布4份监管函,对广东天创私募、北京卓识私募、嘉实资本、前海人寿保险等4家新股报价机构采取书面警示措施。这些机构在参与深市IPO网上询价时存在内控制度控制和执行不完备、估值定价依据不充分,报价集体决策机制不完善等违规行为。

深交所要求4家机构在一个月内提交整改报告,并计划就整改情况约见问询广东天创私募和嘉实资本2家机构的相关负责人。同时,中证协也发布了对上海珠池、天安人寿保险、上海衍复投资等5家机构的处理决定,指出这些机构在新股IPO报价阶段存在风险控制措施不足、报价环节未按照内部制度要求进行复核等问题。

这些处罚措施是监管机构在3月15日发布“两强两严”政策文件后,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压实中介机构责任而采取的行动之一。监管机构强调,将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加强估值定价等核心能力建设。

监管机构近期对6家网下报价机构进行检查,发现这些机构存在违反交易所和证券业协会相关规则规范要求的情形。除了上述4家被采取书面警示措施的机构外,还有2家机构违规情形相对较轻,深交所予以口头警示。根据监管协作备忘录要求,中国证券业协会将根据深交所移交的检查结果线索,对相关违规情况采取自律管理措施。

此次深交所、中证协对资管机构IPO报价不规范行为的专项检查与处罚,让市场联想到去年浙江国祥高溢价上市事件。2023年6月,浙江国祥发行定价68.07元,对应发行市盈率51.29倍,远高于行业平均水平。高溢价发行背后是嘉实基金、富国基金等公募的高报价。在舆论压力下,浙江国祥暂停了后续发行工作。

为从源头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保护投资者利益,证监会于今年3月发布了《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试行)》等文件,要求压实拟上市企业及“关键少数”对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第一责任,严禁盲目谋求上市、过度融资。同时,建立常态化滚动式现场监管机制,用好以上市公司质量为导向的保荐机构执业质量评价机制等。

近期,“承销商与公募基金利益链”的传言再次出现,部分观点直指承销商与公募是否通过抬高发行价实现公司上市阶段超募等问题。然而,业内人士表示,这些传言可能并不成立,当前监管已禁止限售股转融通业务,市场融券规模逐渐下降。

一系列处罚表明,强化日常监管、现场检查和执法问责将是行业常态。监管机构多次明确,对证券基金行业监管将保持严格,落实全面风险管理与全员合规管理,以维护市场秩序和保护投资者利益。

和讯自选股写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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