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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吐蕃势力进入西域,自贞观末年以来,已经由唐朝控制的西域地区又出现了唐朝与吐蕃之间反复争夺的局面。
在这一时期,唐朝与吐蕃双方都无力在西域投入大量的兵力,所以西突厥残部的酋领就成了双方争相扶植的对象。
吐蕃势力由南而北,经于阗、疏勒至碎叶地区。唐朝势力由东而西,由西州、龟兹至碎叶。碎叶、疏勒、于阗一线成了双方激烈争夺的主要战场,而西突厥残部的向背则是双方势力消长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随着唐朝与吐蕃争夺的激化,西突厥残部也分成了不同的两派。
在这一时期由唐朝册立,并担任唐朝官爵的西突厥可汗有阿史那弥射、阿史那步真、阿史那元庆、阿史那斛瑟罗等,而投靠吐蕃与唐朝为敌的西突厥可汗则有阿史那都支、阿史那车簿(是否由吐蕃册立不详),此外吐蕃在后来还册立了阿史那俘子、阿史那仆罗以及阿史那拔布等西突厥可汗。
但是西突厥阿史那氏王族对于西突厥各部的号召力已经大大下降,再加上唐朝、吐蕃各自支持一派,谁也无力组织起一个强大而统一的联盟,这种长期分裂、十姓无主的局面,给突骑施的兴起提供了机会。
1、突骑施的崛起
突骑施原属于西突厥咄陆五啜之一,唐朝曾以突骑施阿利施部置絜山都督府、索葛莫贺部置嗢鹿都督府。唐朝灭西突厥之后,突骑施仍然由唐朝册立的西突厥可汗管辖。
史书中明确提到的第一位突骑施首领乌质勒,就在唐朝册立的阿史那斛瑟罗属下任莫贺达干。
据《新唐书·突厥传》记载:
“斛瑟罗政残,众不悦,而乌质勒能抚下,有威信,诸胡顺附,帐落寝盛,乃置二十都督,督兵各七千,屯碎叶西北,稍攻得碎叶,即徙其牙居之,谓碎叶川为大牙,弓月城、伊丽水为小牙,其地东邻北突厥,西诸胡,东直西、庭州,尽并斛瑟罗地。”
斛瑟罗在历史上曾两次入朝,第一次在天授元年(690年),第二次在长安三年(703年),显然最晚到703年,突骑施首领乌质勒实际上已经基本上控制了西突厥地区。
突骑施部落的兴起并取代阿史那氏的统治地位,是西域历史上的一个大事件。如果说贞观末年之后阿史那氏在唐朝的扶植下还保持着名义上的统治地位的话,那么这时连这种名义也很难再维持下去了。
史载“斛瑟罗部众离散,因入朝,不敢复还”,生动地说明了十姓可汗子孙的窘迫处境,他们不是不愿,甚至谈不上不能,而是“不敢”返回西突厥故地。
但是在客观形势已经发生根本改变之后,唐朝并没有相应地改变对待西突厥的策略,仍然坚持自贞观末年以后通行的做法,册立十姓可汗子孙来统治西突厥地区,这样就不可避免地引发了突骑施与唐朝之间的矛盾,加剧了西域地区的紧张局势。
几年之后(708年)在唐朝内部因册立阿史那献为十姓可汗的问题,曾发生过一场争论,安西大都护郭元振对朝廷扶植阿史那氏的做法提出了尖锐的批评。
指导方针的失误,使恢复不久的四镇又陷入了与突骑施的战斗之中。
早在698年至699年(武则天圣历年间)时,提任嗢鹿州都督的突骑施首领乌质勒就已经将牙帐移到了碎叶,武测天授乌质勒为瑶池都督,表示对他移镇碎叶的认可。
但是在久视元年(700年)又派阿史那斛瑟罗为平西军大总管,进驻碎叶,“令镇抚国人”。
显然是将斛瑟罗置于乌质勒之上,不承认乌质勒对西突厥各部的统治。斛瑟罗不得人心,部众离散,703年被迫返回长安死去,这时乌质勒实际上已经完全取代了原来阿史那氏十姓可汗的地位。
但是长安四年(704年),武则天又册拜斛瑟罗的儿子阿史那怀道为西突厥十姓可汗,怀道同样不得要领,无法实际控制西突厥诸部。中宗神龙二年(706年)乌质勒死,其子娑葛代立,中宗以娑葛袭嗢鹿州都督、怀德郡王。
娑葛与父亲属下的部将阿史那忠节不和,内部相互攻击,唐中宗采纳了宗楚客等人的意见,计划帮助忠节,消灭娑葛,目的仍然是要恢复十姓可汗阿史那氏在西突厥的统治地位。
于是娑葛分兵四路,攻下安西都护府所在的龟兹都城。直到这时,唐朝统治者才被迫承认既成事实,采纳郭元振的意见,册封娑葛为十姓可汗,突骑施部的实际统治地位第一次得到唐朝的承认,双方罢兵言和。突骑施不仅在实际上,而且在名义上取代了阿史那氏在西突厥各部的地位。
2、突骑施与后突厥在西域
在突骑施部兴起并取代阿史那氏的过程中,在天山以北的西域地区还发生了两个大事件,一是北庭都护府的设置,一是东突厥的西侵,而这两个事件的发生都与突骑施有着密切的关系。
北庭都护府是在唐初的庭州地区即今新疆吉木萨尔县境内设立的。从太宗时期设立庭州起,这里就一直是天山北部的一个军事重镇。
阿史那贺鲁叛乱时,庭州受到贺鲁的攻掠,“萧条荒废”。
658年以后庭州经过修葺充实,又恢复旧日规模。662年,苏海政杀昆陵都护阿史那弥射,原来由昆陵都护管辖的碎叶以东的五咄陆部落群龙无首,而且在同年阿史那都支叛乱时,庭州刺史来济又战死于庭州城外,大概就在此后,唐高宗在北庭设立了金山都护府。设置金山都护府的目的一方面是加强天山北部地区的防务,另一方面则是接替原昆陵都护“押五咄陆部”的职责,安抚西突厥旧部。
武则天末年突骑施兴起之后,唐朝仍然坚持扶植原西突厥十姓可汗子孙的政策,不承认突骑施部的统治地位,唐朝与突骑施的关系趋于激化。为了进一步加强唐朝对西突厥东部地区的控制,武则天于长安二年(702年)在原金山都护府的基础上设立了北庭都护府。
《元和郡县图志》卷四说:
“庭州,因王庭以为名也……长安二年改置北庭都护府,按三十六蕃。开元二十一年(733年)改置北庭节度使,以防制突骑施、坚昆、斩啜,管瀚海军(北庭都护府城中)、天山军(西州城内)、伊吾军(伊州西北300里甘露川)。”
这条史料对于我们具体了解北庭都护府的职责有很重要的意义。三十六蕃当是泛指天山以北原附属于西突厥的部落,而下文中所说的“防制突骑施、坚昆、斩啜”,则具体指出了北庭都护府的主要职责。突骑施、坚昆都是西域的游牧部落,而“斩啜”则是专指东突厥而言。
斩啜本名默啜,斩啜是武则天所改的名字。默啜可汗(691~716年在位)就是骨咄禄之弟,他是再次复兴的东突厥(又称后突厥)汗国的一位重要的可汗。
天授二年(691年)骨咄禄去世,其子年幼,默啜自立为可汗。默啜在位期间东征西讨,攻城掠地,东突厥汗国势力达到极盛,成为唐朝的大患。
《新唐书·突厥传》记载:
“默啜负胜轻中国,有骄志,大抵兵与颉利时略等,地纵广万里,诸蕃悉往听命。复立咄悉匐为左察,骨咄禄子默矩为右察,皆统兵二万;子匐俱为小可汗,位两察上,典处木昆等十姓兵四万,号拓西可汗。”
处木昆是西突厥五咄陆部之一,显然默啜时期东突厥势力已深入到了西域。
东突厥大举西侵的时期,正是突骑施娑葛刚刚击败阿史那忠节并得到唐朝正式承认之后。这时的西突厥十姓故地由娑葛与其弟遮弩“分治”。
遮弩分到的部众少于其兄,于是大为不满,叛归东突厥默啜可汗,情愿作向导进攻突骑施娑葛。默啜借机发兵,在景云二年(711年)大败突骑施,活捉娑葛,并将娑葛与遮弩一起杀害。西突厥十姓地区大乱。新设立不久的北庭都护府在安抚西突厥部落和抵御东突厥西侵方面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711年唐朝以西突厥阿史那献为招慰十姓使,先天元年(712年)又任命阿史那献为北庭都护兼领伊西节度兼瀚海军使,开始了大规模的征抚活动。
714年至715年(开元二年至三年)之间,三姓葛逻部、车鼻部以及五咄陆、五俟斤所属各部都纷纷向唐朝归附。
714年,阿史那献俘斩叛唐的西突厥首领都担,攻克碎叶,招降都担部落5万余帐。
同年,东突厥默啜派其子移涅可汗与同俄特勤、火拔颉利发石失毕等围攻北庭,右骁卫将军郭虔瓘率军反击,斩杀同俄特勤,东突厥军队瓦解,火拔兵败不敢归国,率妻子降唐。东突厥势力退出西域。
北庭都护府设立之后,由北庭都护府总理天山以北的军事,一直属于安西都护府管辖的碎叶镇也转归北庭都护府,例如景龙四年(710年)唐朝令北庭与突骑施合兵,会同甘、凉、瓜、肃等州唐军出击东突厥时,提到北庭都护吕休璟的官职为“右领军卫将军兼检校北庭都护、碎叶镇守使”,由吕休璟统领的军队则为“瀚海、北庭、碎叶等汉兵及骁勇健儿五万骑”。
吕休璟以检校北庭都护的身份领碎叶镇守使,说明北庭都护这时确实辖有碎叶。很可能从702年北庭都护设立时起,碎叶就已转归北庭,安西都护府所辖四镇名目虽然没有变化,但实际只有龟兹、于阗、疏勒,直到开元七年(719年)唐朝以焉耆备四镇,四镇之数始全。
3、苏禄可汗在西域的做大
大食是唐代汉文文献中,对7世纪时在中东地区兴起的阿拉伯帝国的称呼。
651年(永徽二年),第三任哈里发欧斯曼·伊本·阿凡(644~656年,《旧唐书·大食传》作“噉密莫末密”)派遣使臣到达长安,开始了唐朝与大食间的正式交往。
7世纪中叶至8世纪初年,大食帝国的势力迅速向东方推进,先后征服了呼罗珊、吐火罗斯坦,进而北渡阿姆河,进入河中地区,与唐朝在西域的势力相接。
但是在8世纪之前,确切地说是大食将军屈底波担任呼罗珊总督(704~715年)之前,大食对于阿姆河以北地区的入侵主要限于掠夺性的远征,并没有实行真正的征服。
只是在屈底波担任呼罗珊总督期间,大食军队才真正开始了对河中地区以至锡尔河以北地区的征服活动。
712年,屈底波在战胜花剌子模之后返回途中进攻康国,康国国王向石国、拔汗那和突厥人求救,这时正值东突厥汗国的军队大败突骑施,入残西突厥十姓地区。于是东突厥乘机南下,进入河中地区并与大食交战,结果东突厥军队退走。
这是大食军队与突厥人在阿姆河以北地区的一次较大规模的接触。此后,东突厥在唐朝打击下退出西域,突骑施别部苏禄迅速崛起并控制了西突厥十姓地区,成了大食东侵的最大障碍,也在客观上成了避免大食与唐朝在西域地区正面接触的一道屏障。
在东突厥入侵时,突骑施部落受到了很大的创伤,714至715年之间唐军击败东突厥,西突厥各部纷纷向唐朝投降,西域形势又发生了新转机。
苏禄原属突骑施别部车鼻施啜,当突骑施可汗娑葛死后,苏禄纠集余众,很快就发展到了20万人,715年,唐朝授以苏禄左羽林大将军、金方道经略大使,重新控制了西突厥地区。
但是唐朝对苏禄只是授以虚衔,实际上并不打算将西突厥故地的统治权授予苏禄。随着西突厥各部投靠唐朝和唐朝对天山北部控制的加强,唐朝又再次产生了册拜阿史那氏子孙的打算,最晚在开元四年(716年),唐玄宗就已经册拜阿史那弥射的孙子阿史那献为西突厥可汗,令他统领西突厥部众。
但是唐朝的安排遭到了突骑施苏禄的强烈反对。开元五年(717年),苏禄勾引大食、吐蕃,谋攻取四镇,围钵换城和大石城。
从唐玄宗给郭虔瓘和阿史那献的书信内容来看,这次战争是以唐朝对突骑施的让步而罢兵的。开元六年(718年)玄宗又重申原来对苏禄的任命,并加封顺国公,以作为缓兵之计。
但是仍然不允许阿史那献入朝,而是敦请苏禄接受阿史那献的统治。唐玄宗在上面提到的书信中特别强调:
“史献(即阿史那献)十姓酋长,先拜可汗;一方黎庶,共知所属。突骑施部落虽云稍众,当应履信思顺,安可恃力争高?(郭)虔瓘顷将嘉言,且以忠道;此际尤资史献,未可即来入朝。苏禄先是大将军,未经制命。今故遣左武卫翊府中郎将王惠充使,宣我朝恩,册为国公(即顺国公),令职朝序,并赐物二千段及器物等;务于绥怀得所,不欲征讨示威。”
唐朝一方面告诫苏禄不可“恃力争高”,在名义上支持阿史那献;但同时又认为“夷狄相攻,元非朝廷所遣,若大伤小灭,皆利在国家”,不愿公开与突骑施冲突,在阿史那献与苏禄的争夺中采取置身事外的态度。
阿史那献既然得不到唐朝在军事上的援助,又不为西突厥部落所服,最终以苏禄“强狠不能制”,如同他的父兄一样“归死长安”。苏禄完全控制了西突厥各部。开元七年(719年),唐玄宗册拜苏禄为忠顺可汗,继娑葛之后,突骑施首领再次取代阿史那氏,成为整个西突厥的可汗。
同年,苏禄请求进驻碎叶,玄宗答应了苏禄的要求,安西都护汤嘉惠上表要求以焉耆备四镇之数。
焉耆取代碎叶,此后的安西四镇成为龟兹、疏勒、于阗、焉耆四镇,而碎叶则转由突骑施控制。
4、突骑施与大食、大唐的关系
苏禄在西突厥的统治权巩固之后,与唐朝间的臣属关系也逐渐稳定。开元十年(722年)唐玄宗以阿史那怀道的女儿为金河公主,嫁与苏禄为妻。
金河公主既是原十姓可汗王族之女,又经唐朝册命,在名义上是唐朝的公主,唐朝将她嫁给苏禄的目的,一方面是表示对苏禄的友好和信任,另一方面也是要增强苏禄对于西突厥各部的号召力。
这时吐蕃与东突厥的势力对西域也有较大影响,苏禄在臣服唐朝的同时,私下也与吐蕃、东突厥保持着交往,史称苏禄在娶金河公主之后“潜又遣使南通吐蕃,东附突厥,突厥及吐蕃亦嫁女与苏禄。既以三国女为可敦,又分立数子为叶护”,以精明的外交手段在各大势力之间周旋。
但是除了吐蕃与东突厥之外,突骑施在西方还面临着大食的东侵。
在大食帝国东侵的过程中,中亚小国曾多次向唐朝求援,但是唐朝这时无力顾及葱岭以西的西域地区,臣服于唐朝的突骑施苏禄就成了抵御大食的一支重要的力量。
719年安国王向唐玄宗上表说:
“年来被大食贼每年侵扰,国土不宁,伏乞天恩兹泽,救臣苦难,仍请敕下突厥(骑)施,令救臣等。”
开元十五年(727年)吐火罗使臣也申诉说:
“又承天可汗(指唐玄宗)处分突厥(骑)施可汗云,西头事委你,即须发兵除却大食。其事若实,望天可汗却垂处分。”
这些史料至少说明,突骑施可汗苏禄当时是打着唐朝的旗号在中亚地区活动的,否则中亚各国断然不会请求唐朝下令突骑施出兵;而且从表文中的语气来看,唐朝委任突骑施抵御大食应该是可信的,正是因为突骑施接受了唐朝的委派,但又没有完全履行义务,中亚各国才会向唐朝提出这样的请求。
突骑施苏禄控制西突厥各部之后的形势是很复杂的。苏禄凭借自己的实力取得了对西突厥的控制权,但是这一地区久已臣服唐朝,唐朝在这里建立府州,封官设职,具有很大的影响,苏禄要想号令诸部,巩固自己的统治,就必须首先得到唐朝的承认与支持;但是唐朝对苏禄的支持并不是出自本心,而是出于无奈,唐朝政府念念不忘的还是十姓可汗阿史那氏子孙。
苏禄要想保持自己已取得的地位,就必须在臣服唐朝的同时保持一定的独立性,对唐朝在西域的势力形成潜在的威胁,使唐朝不得不承认自己的地位。所以苏禄虽然臣服唐朝,接受唐朝的册封,但又不是惟唐朝之命是从,而是积极开展多边外交,保持与吐蕃、东突厥之间的关系。《新唐书·突厥传》说苏禄为人“诡猾,不纯臣于唐,天子羁系之”,正反映了苏禄与唐朝政府之间的这种微妙关系。
大食帝国的威胁也对唐朝与突骑施的关系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大食势力的东侵对突骑施部在西突厥的统治,尤其是对突骑施控制久已臣服西突厥的中亚属国来说,是一个极大的威胁。
如果说唐朝对突骑施的态度,仅仅是不完全信任的话,那么大食的东侵则直接威胁到突骑施的存亡。
维持突骑施与唐朝之间的臣属关系,对双方都是有利的。
对突骑施来说,这样既避免了两面作战,又可利用唐朝在西突厥本土和中亚各国的影响,有效地抵御大食的入侵;对于唐朝而言,虽然明知苏禄“不纯臣于唐”,但是承认突骑施在西突厥的统治地位,可以安定西突厥十姓地区的形势,同时又避免了唐朝与大食之间的正面交锋。
唐朝与突骑施之间的关系是建立在各方势力相对均衡基础上的一种不稳定的关系,一旦这种均衡被打破,双方的关系也就会随之破裂。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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