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连甘井子检察整治执业药师“挂证”乱象

□ 本报记者 韩宇

□ 本报通讯员 杨茜淳 赵翔

小药片关系着大民生。为进一步筑牢人民群众购买和用药的安全关口,在深入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中,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延伸法律监督触角,通过实地走访调查和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依法诉源治理辖区药店执业药师“挂证”乱象。近日,甘井子区检察院积极开展打击执业药师“挂证”公益诉讼工作,运用大数据思维构建法律监督模型,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5份,9名执业药师被相关行政单位撤销“执业证”。

“‘执业药师’是负责提供药物知识及药事服务的专业人员,按照我国《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药店在经营过程中,必须有驻店的执业药师在场才能销售处方药,一方面根据患者的病症、病历以及医生的诊断提醒购买者处方药的药物剂型和剂量,同时提醒药物注意的事项、服用方法,特别是能否与其他药物一起服用,避免出现副作用等。”一家连锁药店执业药师如是介绍自己的职责。

“按照相关规定,药品特别是处方药是不能随意购买服用的,必须要在专业执业药师指导下使用。目前,群众对合理用药意识比较淡薄,对执业药师的知晓度不高。而对经营的企业来讲,租用‘执业药师’挂证能够降低企业成本,但如果任其发展,群众用药安全就难以保障,社会公共利益也会受到不法侵害。”甘井子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赵蕊说。

为此,甘井子区检察院实地走访调查了辖区百余家零售药店,并针对调查中发现的药品零售企业公示内容不规范、未依法对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登记、药师不在岗未挂牌告知等7类行为,向行政机关发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

为精准查找《执业药师注册证》监管漏洞,该院调取了辖区执业药师注册信息、连锁药店和社会保险缴纳信息数据3000余条,通过建立的“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类案监督模型”,将“注册单位”与“参保单位”为关键词进行比对分析,筛查出异常数据68组。

“通过筛查我们发现,在册的500余名执业药师,其中300余人的参保单位与就业单位缴纳的社保内容和方式相一致,另外80余人属于灵活就业,由个人缴纳社保,但却有68人是属于在正规医疗机构全职就业缴纳社保的。这68人没有驻店,却能挂牌,有的是主治医生,有的是主管药师等职业,都与医疗机构建立劳动合同关系。这些执业药师无法到药店正常工作又如何能为群众提供服务呢?”赵蕊说。

为有效整治执业药师“挂证”乱象,营造清朗、规范、安全的用药环境,甘井子区检察院根据筛查出的线索,依据《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二条和《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市场监管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对持有《执业药师注册证》,尤其是参保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的药师进行全面排查,对执业药师“挂证”及其他违法行为进行有效整治。

收到检察建议后行政机关迅速行动,逐项落实检察建议内容,约谈企业责任人,向违规企业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将持证人信息上报发证部门撤销《执业药师注册证》,三年内不予注册,个人不良信息记入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

赵蕊表示,甘井子区检察院近期将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共同前往辖区药店,开展办案效果“回头看”检查,对检察建议督促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评估,跟踪后续办理进展,切实确保案件办理实效。下一步,甘井子区检察院将与行政机关形成长效监管机制共识,将法律监督异常数据线索移交给行政机关,行政机关继续对“挂证”执业药师逐一进行核查处理,逐步探索建立远程医学服务平台,保障执业药师在岗履职,争取“查处个案、治理一片、形成规范”的积极效果。(韩宇 杨茜淳 赵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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