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分局通报“在法国巴黎拾到小学生秦朗丢失的作业本”一事,称该视频为博主徐某某与同事薛某策划、编造,已依法对二人及所在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12日晚涉事博主徐某某在相关社交平台发布道歉视频称对此深感愧疚和抱歉,诚恳接受公安机关的处罚,保证以后不再创作此类博人眼球的内容。

媒体此前报道,2024年2月16日下午,在全网拥有4000万粉丝的某网红短视频博主发布了一段1分37秒的视频,称她在巴黎街头,有人递给她两本寒假作业,称是在“厕所”捡到的,请她帮忙“还给主人”。该博主称,要将其带回国物归原主,并隔空喊话“一年级八班秦朗”,事件很快引起热议,并冲上热搜。

据北京青年报,2月18日,江苏海安西场小学工作人员回应,没有叫秦朗的学生,而且一年级只有4个班。众多网友质疑“猫一杯”摆拍,并涌入自称秦朗舅舅的网友的直播间质问,秦朗舅舅”回怼网友,称自己是“蹭流量的”,欢迎大家“举报”。

2月19日,“秦朗舅舅”承认系摆拍,其账号被禁,视频下架。

虽然一直有网友质疑捡到作业本一事的真实性,而“猫一杯”坚持声明属实,并在个人社交平台上公开与“秦朗妈妈”的聊天记录,这让大量网友最终相信了她。

直到此次警方通报,才彻底让事件迎来大反转。众多网友被惊掉下巴,谴责她的行为消费公众信任。

同时,也有网友认为“秦朗丢失作业本”虽然是编造的,但只是博人一笑的“段子”,警方对其行政处罚是不是有些“小题大做”?

4月12日,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委员、副主任刘研律师向潇湘晨报记者详析此起事件涉及的法律问题。

一、如何理解博主及其同事和所在公司所受的行政处罚?

刘研:此事的焦点不在于博主编造脚本,而是以网络谣言的名义进行了定性。博主自己怎么演怎么编都可以,问题出在她将其宣传为真人真事在网络上传播,误导公众帮着找小朋友“秦朗”,而她的真实意图可能是获得流量。那么公安机关当然有权利依据相应规定对她进行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包括拘留、罚款,还可以要求其删除谣言、销号等。顶格行政处罚是处以五日以上或者十日以下的拘留,并处以最高500元的罚款,处罚依据是《治安管理处罚法》。

如果你只是在自己的小群里发一下,没有扰乱公共秩序,可能还不至于处罚。又比如博主编剧存在一些常识错误、甚至一些历史解读上的误认,为了保证网络舆论的自由,只要没有造成扰乱公共秩序的后果,通常不会受到处罚,所以这个度是要把握住的,要符合国家法律规定。

二、编“好玩段子”假称是真事,和编造恶性突发事件等,法律定性有何区别?

刘研:严重的情况就会上升至刑事处罚。比如在网上散布他人谣言和虚假信息,可以构成诽谤罪,或者编造重大突发事件,造成公众情绪恐慌等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的后果,就可能会涉嫌寻衅滋事罪、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等。

潇湘晨报记者 吴陈幸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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