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现场

大众网见习记者 林智通 通讯员 张福运 济宁报道

4月12日,济宁市医疗保障局组织召开全市医保支付资格人员业务培训会,加强全市医保支付资格人员管理,规范医药服务行为,落实医保基金常态化监管要求,切实维护基金安全运行,推进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

会议通报了2023年度职工门诊共济基金使用违规违约医保医师,解读了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支付资格人员管理政策规定,传达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_FORMAT_LT_##关于办理医保骗保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_FORMAT_GT_##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及《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_FORMAT_LT_##山东省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实施方案##_FORMAT_GT_##的通知》,并组织开展送稽核知识进医院活动。

会议指出,各县(市、区)医保部门、各定点医药机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加强医保支付资格人员管理是落实将监管对象由医疗机构延伸至医护人员部署要求的重要举措,要把守护医保基金安全作为首要职责,在加强领导、健全制度、提升能力等方面持续发力,促规范提质效,为医保事业行稳致远保驾护航。

会议强调,全市医保支付资格人员、基金监管人员要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医保法律法规及政策,保障参保群众享受应有权益,把党的医保惠民政策落实到每一项医保服务中,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

会议要求,各县(市、区)医保部门要持续加大日常稽核、智能审核、专项治理、重点检查工作力度,保持严厉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坚决履行医保基金使用主体责任,加强医保支付资格人员法规政策培训,规范医药服务行为,坚决杜绝医保基金使用违规违约行为发生,共同为守护好我市医保基金安全作出积极贡献。

各县(市、区)医保部门分管负责人、医保基金监管及稽核科室负责人,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负责人、长护机构医保负责人,市直定点医药机构医保负责人共400余人参加此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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