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发布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 夯实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基础】财联社4月12日电,深交所于4月12日正式发布《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7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行为。《指引》自5月1日起正式实施。《指引》共设置6章63条。一是议题方面,针对环境、社会、可持续发展相关治理等方面设置应对气候变化、创新驱动、乡村振兴等21个具体议题;明确拟披露的议题具有财务重要性的,公司应当结合“治理—战略—影响、风险和机遇管理—指标与目标”四个核心内容进行分析和披露,对公司仅具有影响重要性的,应当按照对具体议题的相关规定进行披露。二是实施方面,明确设置过渡期安排,报告期内持续被纳入深证100、创业板指数样本公司,及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最晚可在2026年4月30日前首次披露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鼓励其他上市公司自愿披露。

友情提示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皆来自互联网,仅供参考及分享,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用途;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联系邮箱:10424636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