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已收到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因借款合同纠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市支行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查封公司及其控股股东等的财产,金额为9,990万元。目前,该案件处于诉前财产保全阶段。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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