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继承这个词,相信所有人都不会陌生。继承可以是财产的继承,也可以是权位的继承。大多数情况下,是以血脉为纽带的传承。而谈到继承,就不得不提起历史上流行的几种继承制度。之所以有继承制度出现,是因为大多数情况下,被继承人都不会只有一个后代。 为了应付继承问题中所产生的争议,因此出现了继承制度。在众多继承制度中,有两种继承制度应用范围比较广,也比较有代表性。第一种是广为人知的长子继承制,中华文化比较熟悉的就是这种继承制度。因为在很久前,就已经有了长子继承制的雏形。

到了后世家天下时代,经过一系列制度化的措施。这就成为了通例,虽然被继承人实际上可以利用自己的权力改变继承制度,比如不喜欢长子,所以让其他后代继承。但只要不是长子犯了明显的错误,那他改变继承者,就是一个会引发公愤的行为。 至于长子继承制的好处,则显而易见。一来是长子在父母去世后,只要父母不是太短命,一般已经成人。只要是成人,就不会被人操纵。那相较于被继承者来说,这是最好的结果,否则他的遗产就可能被其他人篡夺,也因此长子继承制是最广泛的继承制度。

然而与长子继承制相对的,还有一种继承制度,那就是幼子继承制度。从字面意思就可以理解,这是两种截然不同,完全相反的继承制度。但他们两个却分别拥有不同的拥护者,长子继承制的好处显而易见,也比较让人接受,那幼子继承制又有什么好处呢? 首先第一点好处,自然就是与长子继承制截然相反的逻辑。父母短命的情况下,长子继承可以尽可能地让成年后代继承自己。但反过来说,如果父母长寿的话,那情况又会变得截然不同。熬死自己所有后代的统治者虽然不多,但的确是存在。

比如著名的查理曼大帝,就熬死了自己几乎所有儿子,只剩下了自己的幼子路易。再者法兰西的路易十四,他更夸张,在他死后,继承他的路易十五是他的曾孙。除了国外历史,即使是拥护长子继承制的中国,其实也有很多幼子继承的案例。 比如汉武帝和乾隆,汉武帝还可以解释是自己误杀自己的长子。那乾隆就只能说是太长寿,只能选择幼子继位。这是幼子继承制的最大意义所在,但它的意义大多数情况下并不适用。因为还是短命的君主多,不过站在大臣的角度,却喜欢拥立幼君,因为方便自己专权控制。

所以使用幼子继承制的君主,有一部分也是被大臣逼迫。除了这两种考虑之外,就只剩下风俗这一种解释了。蒙古帝国的继承制度就是幼子继承制,但这是风俗,不是硬性规定。各位网友对此又有什么看法?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与我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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