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在古代有着非常多的残忍刑法,要想让一个人死真的有很多种方法,杀头都算是比较轻松地死法了,毕竟眼睛一闭,咔嚓一刀下去,十八年后就又是一条好汉。

可是对于那些罪大恶极的犯人,一般就不会这么容易得让他死掉。因为在五代十国的时候,造反的事时有发生,杀头已经不足以震慑这些造反的人,为了防止这种事情的频繁发生由此衍生了凌迟这种极刑,凌迟顾名思义就是将活人身上的肉一刀一刀的刮下来,让罪犯在极度痛苦与恐惧之中,因为失血过多还有忍受不住疼痛最终死亡。

这种刑罚的残忍可见一斑,在实行这种极刑的时候,通常还会召集民众前来观望那个,目的就是为了起到一个震慑的作用,毕竟在亲眼看到过了如此残忍的一幕后,想必对心灵造成的伤害也不小,若是还有什么想法,估计也被吓回去了。

在明朝时期,有一个位高权重的太监刘瑾因为他作恶多端,善于玩弄权术,最终就被处以凌迟之刑,被活活刮了3000多刀,因为在行刑图中害怕刘瑾承受不住,行刑的人还在中途停下来给他喝了一点粥。但是不少人就对此有疑问了?面对如此残忍的刑罚,为什么不想办法自尽给自己来个痛快的呢?何必要受此酷刑呢?

答案是,不是不想死而是死不了。因为被判了这种刑罚之后,犯人一定会被严密监控,小心防范,就是害怕他们会想办法自尽。在古代犯了重罪的犯人,都会手铐脚镣加身,还会被戴上木枷,整个人都被控制住,手脚又动弹不得,所以说想自尽并没有那么简单。

在一个就是因为,如果一旦犯人出现什么问题,看守也会因此被连累,严重的也有可能会被判刑,所以这些看守对自己看管的犯人很是上心,每日为他们提供的饮食也还是很不错的,就是害怕他们在行刑前有什么闪失,所以说还是轻易不要触犯法律,否则等待你的必定是法律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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