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官场,各级文武官吏早已将“治国平天下”的儒家的道德理念抛诸脑后,捞钱成了他们为官的必备守则。不管是在京的,在外的,又或是带兵打仗的,几乎没有一个不嗜财如命。可被誉中兴名臣之首的曾国藩却是个另类,他在京为官十二年,又镇压了太平天国运动,到了最后也没留下个像样的家当给子孙后代。

曾国藩有很长一段在京为官的经历,为期十二年。早在他还是翰林院编修的时候,就曾发下过“不靠做官发财”的铮铮誓言。不过那时的曾国藩还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京官,俸禄低不说,更无捞钱的机会,如此信誓旦旦似乎有点放空炮的味道。 然而自咸丰二年开始,曾国藩开始组建湘军,这就意味着要带兵打仗,清代时,带兵就是最好的发财途径之一,全国上至将军、都统、提督,下至副将、参将、游击等武官,哪一个是靠着俸禄吃饭的,都会乘机吃空额,在奏销时以少报多将国库的钱落入私囊。 曾国藩组建湘军后,虽然财政状况并不乐观,但只要他伸手,机会也是一大把。不过,曾国藩确实不简单,他刚出山的时候,为了表明自己的决心,公开给湖南各界写了一封信,说他带兵的原则就是“不要钱,不怕死”六个字。

其实,曾国藩不是不爱钱,只不过他的自制力比较强,他的愿望也是要做一个“完人”,不论是在道德上还是在操守上,都要给湘军树立一个好的榜样。早在京城任职兵部侍郎的时候,曾国藩就意识到大清八旗、绿营的种种弊端,而其中的主要原因就是为将者贪财,为兵者怕死。 因此,曾国藩总结出一条铁律,他认为士兵对将军服不服气,主要有两点:一是打仗敢不敢冲在前面,二就是看贪财不贪财。只有自身清廉,士兵才能服气,打仗时才能听从指挥。 咸丰五年,曾国藩给在家主持家务的曾国潢写了一封信,他在信中说:“子孙之贫富,各有命定。命果应富,虽无私产亦必自有饭吃;命果应贫,虽有私产,亦仍归于无饭可吃。兄阅历数十年,于人世之穷通得失思之烂熟。”

曾国藩的意思很明确,不必留钱财给子孙后代,如果他们争气,即使不留也有饭吃,如果不争气,就是万贯家财也无济于事。当然这背后还有更深一层的意思,那就是曾国藩从家庭教育这个角度出发,生怕败坏了世代耕读的家风。 尽管曾国藩没有利用各种公务之变为自己谋私聚敛钱财,可作为节制四省军务的两江总督本身就是个高收入的职务。自雍正朝开始设立养廉银制度后,两江总督的收入在封疆大吏中数一数二,每年至少有数万两银子。而且曾国藩也从不将自己说成是一个清官,他很懂得官场的潜规则,对于那些被法律认可的灰色收入也是照单全收。

这类法外收入即我们熟知的陋规,基本上是下属孝敬上级的各种名目的“敬”,这笔收入比正式工资要高很多,几年下来少数也得有数十万两。那么曾国藩的这些钱又到了哪里去了呢?说出来各位恐怕还不信,曾国藩将这些钱主要用于充作军饷和地方公益事业了。 咸丰七年的时候,曾国藩在写过弟弟曾国荃的一封信中就提到:“余有浙盐盈余万五千两,余嘱咐其解交藩库充饷。”这笔一万五千两的银子本来可以归他个人支配的,但是他交给了浙江布政司藩库当作了军饷。当然,这样的例子很多,不多说明。

还是在写给曾国荃的信中,曾国藩几次三番提到,要求他将剩下的钱用来救济贫苦百姓。因为战火所到之处,百姓流离失所,他让曾国荃见到这些百姓后,都要尽力量帮助他们,给的时候还不要留下姓名。 其实,在镇压太平天国运动的过程中,湘军的名声并不很好,各级将领都靠着打仗发家致富,他们每攻下一个城池,都会掠夺大量的金银珠宝,因此时人说:“故一充营官统领,无不立富,家中起房造屋”。等到攻克金陵后,这些湘军将领们更是赚得盆满钵满,一船一船的银子通过长江运往了湖南老家。

难得的是,作为湘军的最高统帅曾国藩一直保持着清贫。在《曾国藩家书》中记载说,咸丰八年时因为曾家兄弟有不少已经发财了,曾国藩要求分家。分完家后,曾国藩得到了一座小宅院,此外还有五十五亩地。 曾国藩去世后,家人清点的现银仅有一万三千多两,这些钱全部用在了丧事上。而且曾国藩生前还嘱咐下属、友人来祭吊也一律不收银子。可以想见,一个小院子加上五十五亩地就这点家产顶多算是个富农。看来,曾国藩终其一生确实履行了他“不靠做官发财”的这句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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