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北京有两套商品房,一套自住一套出租,最近这两天租户退租了,我昨天收房时才发现楼下邻居竟然在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在他家小院上盖了阳光房。
那房子是一楼带小院的户型,我家在二楼,阳台正对着他家小院。以前租户没说过啥,我也就没留意。昨天上去收房,推开阳台门往下一看,好家伙,原本空荡荡的小院被个蓝色钢架顶封得严严实实,玻璃墙擦得锃亮,把二楼阳台的光线挡了一半。
我赶紧下楼敲他家门,开门的是个五十多岁的男人,以前碰见过几次,姓刘。我说刘哥,您这阳光房啥时候盖的?他愣了一下,说上个月弄的,想着夏天能挡挡雨。我指着我家阳台,说您这一盖,我二楼采光差了不少,当初咋不跟我说一声?
老刘挠挠头,说以为就是个小棚子,不算大事,想着盖都盖了,跟你说怕你不同意。我气不打一处来,说这不是同不同意的事,至少得打个招呼吧?再说小区物业规定,私自加盖得审批,您这明显违规了。
他媳妇从屋里出来,接过话茬,说大妹子别上火,这阳光房花了三万多,拆了怪可惜的。要不我们给您点补偿,每月少收您点物业费?我听着更不对劲,这不是钱的事,挡光不说,万一漏雨渗水,不还得影响我家?
回了家我就给物业打电话,物业说确实没收到申请,这两天就派人来看。下午物业的人来了,量了尺寸,说这阳光房超高超宽,必须拆。老刘两口子急了,拉着物业的人求情,说家里有老人,冬天怕冷,盖这个就是想让老人住得舒坦点。
我在旁边听着,想起之前见过他老母亲,拄着拐杖,确实腿脚不利索。心里有点犹豫,但再看自家阳台那片阴影,又硬起心肠,说规定就是规定,不能因为特殊情况就破例。
晚上老刘又来敲门,手里拎着一筐水果,说他老母亲去年摔了一跤,冬天不敢出门,盖阳光房是想让她在院里晒晒太阳。还说要是我实在不同意,他可以把靠我家阳台这边的玻璃换成透明的,尽量不挡光。
我没接水果,说这事得按规矩来。他叹口气,说那他就找装修队拆,只是三万多块钱打了水漂,心疼得慌。我看着他背影,突然想起自己父亲,前年冬天也是因为天冷,在屋里待久了犯了关节炎。
第二天我去物业问,说这种情况能不能整改,不一定全拆。物业说只要不挡光、不超高,整改后通过审批也行。我赶紧跟老刘说,他眼睛一亮,说他认识做钢结构的,能把靠我家这边的顶子改成倾斜的,再换透光更好的玻璃,保证不挡光。
过了一周,他还真改了。新的顶子往南边倾斜了三十度,玻璃换成了超白玻,二楼采光比之前好了不少。他特意上来请我去看,说花了五千多整改费,请了物业的人来验收,说合格了。
我看着他老母亲坐在阳光房里的藤椅上晒太阳,手里织着毛衣,心里的气消了大半。老刘递过来两箱牛奶,说之前的事对不住,以后有啥问题尽管说。我笑着收下,说邻里邻居的,互相体谅着来。
这两天路过他家,总看见老太太在阳光房里转悠,有时候还跟我打招呼。租户也搬回来了,说采光没啥影响,挺好的。只是每次想起那三万块钱和五千块整改费,我就琢磨,这事要是一开始他跟我商量,是不是就不用花这冤枉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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