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台海网

台海网7月10日讯 根据柘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厦集城管罚〔2024〕1031号)显示,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八项的规定,对福建水投集团柘荣水务有限公司没收未退还的违法所得441319.22 元;罚款3000元。以上罚没款合计444319.22元。

据了解,福建水投集团柘荣水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01月17日,公司坐落在柘荣县615东路后陈山,法人是李鹏飞,注册资本为6930.25万人民币。

(台海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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