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晚年,由于上了年岁的康熙皇帝倦于朝政、放纵官员导致晚期的朝政混乱、官司贪污成风、吏治腐化。不仅导致国库严重亏空,也造成了严重的社会问题。雄心大略的雍正皇帝登基以后,立志建设一个国强民富的大清王朝,对于做皇子时就痛恨不已的贪污现象更是严加惩处,达到了打击贪污犯罪的最高点。那么我们来看看雍正皇帝对待贪污犯罪到底有多狠呢? 一、登基惯例中,取消贪污犯的赦免。
封建王朝历代皇帝新登大宝,为了彰显新朝气象和新皇帝的慈悲宽仁,都会进行大赦天下,当然也会包括一些贪官污吏的赦免。但雍正皇帝坚决反对对贪官污的赦免,反而屡次催促分管衙门加紧审查、严加惩处。他认为这样做不仅不能体现自己的新朝气象,甚至会严重影响自己的施政方针和自己打击贪污犯罪的坚定决心。新皇登基,取消对贪官污吏的赦免,政事雍正皇帝对吏治整顿、打击贪污犯罪的第一步。 二、专门设立治理衙门,严惩贪污罪犯
雍正认为康熙朝晚期的国库巨额亏空和官员们的贪污有着直接的关系,他任命自己的亲信大臣怡亲王胤祥和隆科多成立中央会考府,专门追缴国库欠款和打击贪污犯罪。雍正元年,雍正皇帝便下令全面开启对亏欠钱粮的清缴活动,要求查明亏欠原因和亏欠时间,对涉嫌贪污犯罪的,除追缴欠款外,一律抄家抵债、严加惩办。《雍正王朝》中出现的皇子们沿街叫卖物品用来偿还国库欠款,就是这个时候发生的,可见雍正皇帝追缴欠款和打击贪污犯罪的决定之大。 三、严惩、严斥办事不力的打击贪污官员
在打击贪污犯罪的初期,心地良善的怡亲王胤祥不愿将贪官们严惩过甚、打击到底而遭到雍正皇帝的严斥:尔若不能清查、朕必另遣大臣;若大臣再不能清查,朕必亲自查出。怡亲王胤祥是谁啊?那可是雍正皇帝在“九王夺嫡”中最坚定的支持者,也是雍正皇帝最为亲近的兄弟。康熙皇帝众多的皇子们,也是在雍正皇帝庇佑和重用下,仅有的几个下场较好的皇子。为了严厉打击贪污犯罪,雍正皇帝竟然舍得严斥胤祥,就能看出其对贪污打击的决心和严厉程度。 四、不拘一格,各种手段打击贪污犯罪
为了进一步打击贪污犯罪,雍正皇帝舍弃以往帝王所有对待贪污犯罪的做法,另辟蹊径,不拘成规。为了避免贪官们转移家产、钻抄家的空子,雍正皇帝规定先让贪官们清偿被挪用的公款以后,再根据贪污罪行治罪。另外,他还规定贪官的亲戚朋友也有帮助补偿被贪污公款的责任,这大大打击了那些贪官们存在的侥幸心理。康熙时期,如果发现官员贪污,都会将官员留在任上,让其将功补过,努力偿还贪污的钱粮。雍正皇帝认为这样才是对贪官的纵容,如果继续将其留任,必然是用新的贪污手段和亏空来填补旧的亏空和贪污。所以,一经查出官员贪污,雍正皇帝便将其就地免职,永不叙用。 五、革除官场送礼陋习、整治官场风气
在雍正皇帝推行养廉银之前的历代帝王时期,地方官吏必须按照一定规矩像上司送一定数量的礼金和拜门金,对于来京办事和百汇在京大员的时候,地方政府官员更是必须准备相当数量的礼金奉上才能办好事。为了彻底将此陋习革除,雍正皇帝数次下旨明令禁止京官外出接受地方官吏的馈赠和变相送礼现象,更加禁止地方官员来京“朝贡”和“拜金礼”现场。对于命令以后犯禁的官员,视情节严重与否,分别进行革职、监禁、处死等严厉处罚。
除此之外,雍正皇帝还采取了下属犯事、株连上司;取消六部衙门收取的管理费;严厉打击假币现象等具体措施来预防贪污犯罪,虽然在推行过程中常常用力过猛、惩罚过激,但却真真的使地方官员和在京大员们无时无刻不战战兢兢、小心谨慎,别说自己不敢贪污受贿还要时时提醒和打击下属的违禁行为。雍正皇帝针对打击贪污犯罪的一系列规定和动作从根本上改善了官场贪污现象,进而达到了整顿吏治的目的。
在打击贪污犯罪的同时,雍正皇帝推行了“养廉银”和“火耗归公”政策,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官员们的俸禄收入,保证了官员们的丰衣足食而减少贪污的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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