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朱宁

2月28日晚间,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方集团,600811)公告称,已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阶段性调查进展情况,现已初步查明,东方集团披露的2020年至2023年财务信息严重不实,涉嫌重大财务造假,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若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东方集团涉嫌重大财务造假或将退市

东方集团公告

二级市场上,东方集团2月28日收跌7.36%报2.14元/股,总市值78亿元。

东方集团涉嫌重大财务造假或将退市

东方集团股价

此前曾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东方系”核心成员企业,成立于1989年8月,1994年成为黑龙江省首家在上交所挂牌的民营上市公司,也是中国最早实行股份制改造并获准上市的民营企业之一。

但从去年以来,东方集团就风波不断。2024年6月18日,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在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大额提取受限暨风险提示公告称,因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流动性暂时趋紧,公司及子公司在东方财务公司存款出现大额提取受限情形。

截至2024年6月17日,公司及子公司在东方财务公司存款余额16.40亿元、贷款余额6.66亿元。6月19日,公司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张宏伟出具了《关于化解财务公司相关风险的承诺函》,承诺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处置等方式支持东方财务公司化解流动性资金不足问题,相关承诺将在未来3-6个月内完成。

不过,据2025年2月14日公告,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履行相关承诺,公司将继续督促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落实承诺,确保上市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2024年6月22日,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称,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随后6月25日,公司收到债权人黑龙江东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请告知函》,因公司未能清偿东辉公司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一定重整价值,东辉公司向哈尔滨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

2025年2月14日,东方集团还发布关于无法按期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3月6日使用6.29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由于公司流动资金紧张,公司预计无法按期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6.29亿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正积极通过多种途径筹措资金,加快推进资产处置,争取早日实现资金回笼、尽快归还募集资金。

业绩持续亏损

审计机构或受波及

业绩方面,东方集团公司预计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亿元到~12亿元。此前,东方集团已经连续三年亏损。2021年到2023年合计净亏损42.72亿元。

此外,在当前监管环境下,相关中介机构大概率将受到波及。东方集团相关财报显示,2020年至2023年的4年财报审计机构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其中在2020年至2022年的3年财报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相关要求,由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出具审计意见,也因此大华会所可能为此承担连带责任。从上述三年的审计报告来看,都是“无保留意见”。

事实上,就在几天前,最高检和证监会联合召开了新闻发布会,表示将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犯罪行为,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数据显示,2024年证监会共查处信息披露违法案件135件,同比增长17%,数量位居各类案件之首。其中,操纵市场案42件,案均罚没款约1.2亿元,罚没金额同样位居各类案件之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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