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后夫妻梁某、符某以生猪养殖场及合作社名义,吸纳三个村委会共计200万元扶贫专项资金后,却将部分资金挪用,用于偿还个人贷款、购买豪华汽车,导致其成立的合作社资不抵债,涉农资金损失严重。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曾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2020年实现脱贫后,该县始终将涉农产业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作为巩固脱贫成果的核心举措。 起初,梁某夫妇将所吸纳的资金大张旗鼓地用于修建厂房、购买饲料和猪仔等生产设备及生产原料。但不久后,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的短板和弊端也日益显露出来:合作社缺乏整体规划、资金缺乏有效的监管、个人债务与合作社的资产混用现象严重。 尽管经营不善,但是梁某夫妇并未认真分析真正的问题所在,为了方便上下联络,他们耗费近40万元,购买豪华汽车作为交通工具,又因个人债务到期,将合作社的70余万元用于偿还个人借款。 梁某夫妇到案后,如实向公安机关交代其吸纳达科、达洞和黄种三个村共200万元的扶贫资金用于养猪、养牛等项目,因经营不善而无法偿还本金及红利的事实。办案民警经多方调查取证,进一步证实了梁某夫妇的行为涉嫌挪用特定款物罪,并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目前,环江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完成前期证据固定后,已依法对梁某、符某夫妇实施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治日报)

80后夫妻挪用200万扶贫资金被刑拘

来源: 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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