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小蒙 济南报道

6月20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山东省全面深化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记者了解到,山东强化政策倾斜,积极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统筹推进支付、集采、价格等重点改革,引导优质资源下沉,推动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

“年度新增医保基金重点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将适宜在基层开展的常见病、多发病纳入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基层病组(种),实行‘同城同病同价’。” 山东省医保局副局长黄晓军表示,2025年年底前,DRG基层病组和DIP基层病种将分别不少于20组和80种。

据介绍,DRG/DIP基层病组(种)是在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支付方式改革背景下,选取病情相对简单、适合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治且基层具备诊治能力的一些常见病、多发病设置为基层病组(种),实行同城同病同价,引导资源下沉。

另外,山东将持续强化集采政策支持。创新开展集采药品进基层活动,突出加强基层药品供应保障,推动1.61万家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销售集采药品,提升了集采药品可及性。同时,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组织各市优先调整基层使用频次较高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不断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入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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