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21日讯 深交所网站昨日发布关于终止对广东华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庄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审核的决定。

  

  深交所于2023年6月28日依法受理了华庄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并依法依规进行了审核。日前,华庄科技向深交所提交了《广东华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保荐人向深交所提交了《关于撤回广东华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4年修订)》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对华庄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 

  华庄科技主要从事智能控制器及智能终端产品的生产制造服务,提供产品制程工艺技术研发、SMT贴装、DIP插件、产品测试、终端产品组装等生产制造相关服务。 

  华庄科技控股股东为陈耀强,实际控制人为陈耀强、陈必涵、陈慕,其中陈耀强系陈必涵、陈慕父亲,陈必涵系陈慕兄长。 

  陈耀强、陈必涵系公司第一、二大股东,且持股比例高于其他股东,其中,陈耀强系公司创始人,长期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决策与日常管理,现任公司董事长,负责公司的发展战略管理与重要经营事项决策;陈必涵自2015年9月起任职于公司,2018年4月至2021年12月任华庄有限董事长,2021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决策与管理。陈慕系陈耀强、陈必涵近亲属,且担任公司董事,能够通过董事会参与公司的重要经营事项决策,能够在公司经营决策中发挥重要作用。因此陈耀强、陈必涵及陈慕三人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 

  华庄科技原拟在深交所创业板发行新股股票数量不超过2,354.60万股,占发行后股份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5%。本次发行不涉及原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华庄科技原拟募集资金45,000.00万元,用于电子智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华庄科技的保荐机构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俞鹏、彭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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