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号那天,房东放出了话:“再拖着不交租,就直接清退你!”

事情的起因是房租。一个名叫陈虹的23岁女孩,在广州天河区的珠江新城租了房。房租每个月是6800块钱,她和房东签的是“押二付一”的合同。

合同规定每个月23号交租。到了6月份,陈虹手头的钱不够,就跟房东商量,希望能晚交15天。她还提了个建议,问能不能先从押金里扣。

房东拒绝了。他还说,如果陈虹想把房子转租给别人,那她得先另外拿出一个月房租,作为“转租费”。

结果到了6月底,房租还是没交上。从23号算起,正好拖了8天。

女租客拖欠8天房租,男房东竟把她内衣裤全扔出门!谁更过分

7月1号,房东就行动了。他带了另一个男的,在陈虹不在家的时候,用钥匙打开了门。

他们把陈虹所有的东西都打包了。她回来之后看到,自己的行李被胡乱塞成几个大包,其中一袋就扔在公寓的门外。

事情的核心是一笔钱:13600块。这是陈虹当初交的押金,房东扣下了这笔钱,一分钱也不退。

陈虹看到自己的东西被翻得乱七八糟,当时就报了警。她说,连自己的内衣裤、看病的病历单这种私密的东西,都被翻了出来,摊得到处都是。

房东梁先生是这样说的:“合同上写的,拖欠租金超过7天,我就有权力收回房子、扣掉押金!”

他觉得自己没错,还说自己提前通知过陈虹好几次了。对于打包别人私人物品这个行为,他的看法是:“她欠钱不还,我没让她赔我的损失就不错了!”

女租客拖欠8天房租,男房东竟把她内衣裤全扔出门!谁更过分

这种自己动手清退租客的做法,真的可以吗?

有律师指出来:房东这种行为可能已经违法了。租客是欠了钱,但是房东没有权力自己闯进别人的房间,更不能去动人家的私人物品。

正确的处理方式应该是走法律程序。房东可以先给租客发一个书面的通知,如果商量不好,就去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

这种自己闯进去把人东西扔出来的做法,不但不合法,还侵犯了别人的隐私。把女租客的内衣裤都扔在外面,这是一种羞辱。

其实这种房东和租客的矛盾不少。有的房东因为租客晚交了几天房租,就把门锁给换了,让人有家回不去。

还有的租客退房的时候,房东会找各种理由扣押金。比如墙上有个划痕,或者哪个地方不够干净,就把几千上万的押金都扣光了。

但是像这次这样,直接把租客的全部家当,包括最私密的衣物都打包扔出来的,确实过火了。

一个拖欠了8天房租的租客,和一个直接闯门扔掉对方全部行李的房东,这中间的对错关系变得很复杂。欠租是不对,但房东的回应方式,也让他自己站不住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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